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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jl
V2EX  ›  问与答

改编其他纸媒的新闻是否侵权?

  •  
  •   sdjl · 2015-02-01 12:23:01 +08:00 · 2832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3343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我们的微信在本地粉丝数过2w了,我们推送的文章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其中有一个栏目,用其他途径得到的新闻改编成我们自己的风格,提取其中的重点内容、数据,然后改编成摘要的形式,自己配上评论,用于微信群发,这种情况是否侵权?

    例如:
    http://anshunus.com/t/1533
    http://anshunus.com/t/1532

    不考虑图片,使用别人的图片肯定是侵权的。 这里主要问的是文字,并且文字并不是照搬照抄的,我们是重新写过的,只是内容点、数据、重点都来自其他媒体。
    13 条回复    2015-02-04 16:17:12 +08:00
    Humorce
        1
    Humorce  
       2015-02-01 12:26:08 +08:00   ❤️ 1
    参考网易新闻
    maddot
        2
    maddot  
       2015-02-01 12:29:24 +08:00
    国外媒体会在结尾给出带链接的出处

    话说很几年前我写的一个报道中国山寨机的英文博客,经常被国外各大媒体引用,都给出链接的
    xgfan
        3
    xgfan  
       2015-02-01 13:02:45 +08:00
    我觉得算。
    justfindu
        4
    justfindu  
       2015-02-01 13:08:31 +08:00
    我也觉得算
    skybr
        5
    skybr  
       2015-02-01 13:09:07 +08:00
    第三十三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四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第三十五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skybr
        6
    skybr  
       2015-02-01 13:10:08 +08:00
    还有一点就是, 没拿到网络新闻许可证而进行新闻相关业务(转载发布改编), 实质上是非法的.
    az
        7
    az  
       2015-02-01 13:34:20 +08:00
    用其他途径得到的新闻改编成我们自己的风格,提取其中的重点内容、数据,然后改编成摘要的形式,自己配上评论,用于微信群发,这种情况是否侵权 -- 类比一下,你把别人的代码拿来改一下卖是否侵权?
    llbbzh
        8
    llbbzh  
       2015-02-01 14:05:22 +08:00 via iPhone
    感觉像看天下之类的杂志和暴走大事件、xx说事之类的节目经常干这种事啊
    eirk2004
        9
    eirk2004  
       2015-02-01 15:22:05 +08:00
    标题党的最爱
    ilkd
        10
    ilkd  
       2015-02-02 07:55:52 +08:00 via Android
    在做跟楼主同样的事,所以有很多相同的问题要问,之前还用过你们开发的tui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下。不违法,改写看程度,音乐也要四小节相同呢…另外是抄谁也是关键,你需要说的更具体点,因为很多地方报纸自己就是违法的。另外求教,上次问的邮件问题我也遇到了,如何解决的呢?
    sdjl
        11
    sdjl  
    OP
       2015-02-02 14:41:08 +08:00
    @ilkd 谢谢支持,那个tui目前没有经理继续做了,我们的经理都在做安顺US

    我也问了律师,不违法,但是不能饮用评论,或者是其他描述。

    最后放弃使用邮件了,因为如果自己写app,成本高,如果用其他邮件客户端,做不到马上收到提示,他们都是要等5到10分钟,QQ邮件添加别的账号也是要等10分钟以上。

    目前我们用微信企业号主动推送,非常稳定,缺点是提示音和聊天的提示混在一起,不好区分。
    ilkd
        12
    ilkd  
       2015-02-02 16:21:26 +08:00
    @sdjl 你们的安顺us做的非常好啊,不会写代码的各种羡慕~ 有考虑过整理成程序发布嘛? 企业号可以实现这样的功能?我去看看
    sdjl
        13
    sdjl  
    OP
       2015-02-04 16:17:12 +08:00
    @ilkd 谢谢! 不会发布,因为没有精力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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