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那玩意没有什么用。用到的时候学的才深入。
而且除了劳动合同法,各地还有自己的司法解释,比如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北京说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延迟一天给一个月工资,有的地方则不需要
再比如劳动合同法上写了不签合同继续工资,有差额工资,这个是 n 。劳动合同法对于 n 的说法是前 12 个月月平均工资
但是对于差额工资 n 的计算,北京市有自己的司法解释:浮动工资(绩效工资)不算作差额工资的计算部分
而且劳动合同法的执行,还与经济环境有关,翻看疫情期间的政策,有的非法辞退连个 n 都拿不到,那个时候仲裁偏向企业。现在这个经济环境还不如疫情的时候。
法律理论是理论,实践是实践。你说劳动合同法白纸黑字就这些写的,法院和仲裁也不一定按照那样判决。
如果你实在感兴趣,可以去裁判文书网看看实际案例: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 看你所在地区的案例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