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 GPL 有法律上的漏洞能“限制”源码和 Binary 被公开,传播和使用

208 天前
 liyafe1997

设想一个场景,你开一家公司,通过销售二次开发/魔改 GPL 产品来盈利,比如 Linux ,MySQL 等等。你不希望你的产品及源码被客户二次分发,也不希望你的产品被“非授权”使用。但是根据 GPL 协议,你必须向得到了 Binary 的客户提供源码,同时根据 GPL 协议,你的客户有权二次分发和传播 Binary 和源码。

但 GPL 管不了 GPL 以外的其它协议/合同,因此在向客户提供产品之间,完全可以签订另一个协议:虽然根据 GPL 协议你有权二次分发 binary 和源码,你可以这么做,但是一旦你行使这项 GPL 权利,我们的所有合作就此终止,以后不再提供产品和更新及其源码,并且不退款,并且不再合作,说白就是撕破脸。

这样使得客户“不敢”去公开/二次分发你的源码以及 binary ,或者说能开,但只能开一次。然后实际上你就能光明正大的“销售”GPL 产品了,并且这份源码(包括产品 binary 本身)并不会真正的被公开,实际上一直处于私密状态,尽管你的客户能够得到它。对于其它人而言,也必须要向你付费才能得到及使用产品。

如果你的产品或源码还是被流传出去了,未向你付费的人使用泄露出去的版本法理上应该也不算盗版,没有法律上的风险,因为根据 GPL 协议他有权使用。但是假设你的公司影响力足够大,比如是某些国际大厂,产品涵盖很多领域,跟客户在不同领域均有合作,那么假如在其它领域(非 GPL )的产品和客户的协议有一项条款:如果未与本公司签订协议/付费而使用 XX 系列产品,公司将有权终止所有合作关系。说白就是你能用,你也有权用,在这方面没法追究你,但是就跟你撕破脸了,咱家别的东西你以后都别想买了。

这些条款对个人用户没啥意义,但对于企业尤其是大企业,还是会考虑其中的“风险”的。其实这也基本符合现在很多大厂产品的营销策略:对个人用户“免费”(不管是放任盗版,还是像最近 VMware workstation 那样直接宣布对个人免费),对商用收费。

不知各位有什么看法?不知道红帽在“闭源”Linux 后是不是/有没有用类似的策略来限制自家源码以及 RHEL 兼容产物(类似之前的 CentOS )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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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条回复
xou130
208 天前
商业上来看,如果不是 redhat 这个生态一开始利用 cent 绑架的太多,乙方和甲方提这种要求,甲方一开始就会想如果遇到难解决的问题需要乙方花费一定成本,乙方可以假证甲方泄露代码,不就可以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这个软件又提供的是公司业务的核心部分,那风险可以说是巨大。可能有极少数有合规需求和甲方签这种条款,就算是 redhat ,本来 cent 加 red 生态已经火焰很高了,现在正好给了由头让大家换各种其他系统,比如 UOS ,openeuler 。gpl 能运行正是这种双向的“君子协议”,乙方的源码甲方可以任意提供给第三方,无论是审查还是什么目的,甲方没事也不会拿源码整个一样的去卖,毕竟还有专利还有下游客户。说到底,卖软件这种模式已经是上个版本了,这个版本是卖服务,当地主做收费站。买来用的软件,哪怕是工业软件,国产替代也是轰轰烈烈,少一家的软件无非就是业务不稳一点点,慢慢生态起来了都一样。
shoa
208 天前
GPLv2 第 6 条:
“You may not impose any further restrictions on the recipients' exercise of the rights granted herein. You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enforcing compliance by third parties to this License.”

GPLv3 第 10 条:
“You may not impose any further restrictions on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s granted or affirmed under this License.”

补充协议是与 GPL 矛盾的
liyafe1997
208 天前
@shoa 不知道这个“restrictions/限制”在法律上的定义/边界在什么地方。
就像上面我说的,我并没有限制你的行为 A ,也不会就你行为 A 本身去追究你(毕竟没有这个权限,行为 A 本身是合法的)
但是可以通过另外的条款/合同/协议,如果有行为 A ,那么就 xxxxxx 。
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限制”
liyafe1997
208 天前
@xou130 这个是商业生态的现实,不过我这里想讨论的是纯法律本身层面的问题
liyafe1997
208 天前
@shoa 甚至这个“限制”可以更为软性,不一定非要终止合同/撕破脸,比如“将服务方式从每月提供功能更新版本调整为每 2 年接受一次仅安全更新”
agagega
208 天前
理论上如果一家公司内部 fork 了 gpl 软件使用,员工作为拥有二进制的人有权获得源码,但因为受到公司规定的制约,不能随意向外泄露二进制。

企业用户的场外因素本来也很难界定,所以也不能说违背了 gpl 的理念吧。
baobao1270
207 天前
这种可通过商业策略限制,比如改成订阅制
janus77
207 天前
你这个不就是实质上的限制吗,这跟“如果你偷东西,我就抓你”有什么区别吗
NXzCH8fP20468ML5
207 天前
可以的,红帽就是这么干的。
你订阅 redhat ,我就给源码给你。但你一旦共享出去,咱们合同立刻取消。
实际上 redhat 不是带头这样干的,高通 MTK 博通英飞凌等等都有类似协议。

gpl 只需要遵守二进制的
NXzCH8fP20468ML5
207 天前
gpl 规则是获得二进制的人,也能获得源码。
因此只要限制二进制的获得合同就行。
liyafe1997
206 天前
@xxfye 但问题是,GPL 规定不管是源码还是二进制,拿到的人有二次分发的权利
NXzCH8fP20468ML5
205 天前
@liyafe1997 对呀,客户当然有权利可以分发,但是红帽就终止合同,停止你获得后续的二进制和源码的机会。这个并没有限制你已经到手的源码和二进制的分发权利。因此不违背 gpl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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