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2046
248 天前
唔,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500 万,真的已经实缴了嘛?才 20 人?
假设已经实缴,那么分情况讨论:
情况一: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未发生混同
那么可供执行的仅有公司资产,也就是桌椅板凳,各种办公用品啥的,有什么卖什么,能卖多少算多少,依据债券优先顺序,按比例兑付。通常员工工资的债券优先级是比较高的,部分地区会高于对于供应商的欠款(即原文中“欠其他公司的钱”)
情况二: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
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法院),否认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进而能够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人事仲裁是不会进行法人人格否定,因此只有法院才能判定。实践中可以尝试同时提起劳动仲裁(诉赔偿)和司法诉讼(诉人格否定)以解约时间。但依旧建议先法院否定人格后,再进行劳动争议,因为通常劳动仲裁的处理速度会比法院更快,会导致劳动争议阶段,你没有办法证明公司的人格混同。
情况三:股东存在其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故意损害第三方债权人权益的行为
基本上处理逻辑与情况二一样,先进行法人独立地位否认,随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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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果公司已经在清算阶段(尤其是可能进行简易程序),为了避免日后麻烦,可以拿着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或者劳动争议受理通知书,到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终止注销程序,一般这种情况下,工商都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