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周我这边的网络变得特别不稳定。具体来说:
我查了查,发现我的内网 IP 变成了以 100.64
开头的。我打了 10000 号投诉,维修师傅也来了,但问题还是没解决。他们说去年就通知要回收这些 IP ,但现在改不了。如果想用公网 IP ,得升级到 399 的套餐,还得额外加 100 元的公网 IP 费。我连光猫都换了,问题还是照样。
我查了专线,公网 IP 业务应该是没问题的,但维修师傅那边查不到信息。我已经投诉到电信总经理热线了,10000 号回复说要用公网 IP 就得换套餐。我还在等他们继续排查,但目前看起来还是官方那一套说辞。我已经第二次打总经理热线了,要求恢复公网 IP 和网络服务质量。如果还是没解决,我可能得向工信部投诉了,虽然听说工信部投诉效果一般。
我觉得这事儿明显侵犯了我的权益,电信那边没和我商量就发了个通知,我都用了 10 年的服务了。根据工信部的规定,特别是第十一条:
在电信服务协议有效期间,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擅自终止提供服务。未经与用户变更协议,不得擅自撤消任何服务功能或降低服务质量,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资费标准,不得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用户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除外。
很明显,电信公司违反了“未经与用户变更协议,不得擅自撤消任何服务功能或降低服务质量”的条款。我通过拨打 10000 号申请并一直正常使用了 10 年的动态公网 IP 服务,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服务提供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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