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encerqiu@
iiduce @
SharkIng @
imn1 海淘的朋友越来越多,做一下普及吧。
1.走私有其法律定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都有可能被定义为走私,在我国主要包括:
(1)偷逃国家税款,比如深圳水客走私,开快艇“绕关”走私等,这也是通常人理解的走私。然而有许多其他手段也是“走私”,比如伪报货物的品名,把高税率的东西报成低税率的东西,少报货物数量,伪报原产地,因为有些地方的东西有协定优惠关税税率,有些地方的东西可能国家有反倾销的惩罚性征税。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偷逃国家税款(或者出口骗取国家退税),都可能被认定为走私。
(2)违反国家关于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的管理,包括配额管理。比如毒品、枪支、野生动植物制品、危害环境的固体废物等等。另外还有一些比较敏感的zz的东西,你懂的。
2.关于走私的定性和定量的问题
像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样,个人旅游、邮寄(海关叫做行邮渠道)的东西,有一定的免税额度,对于某些特殊物品比如烟酒有数量限制,个人走私的起刑点是偷逃税款额5万人民币(一个水客一次过关也许绑很多iphone,但每次涉税的金额肯定不超过5万)。
那么超过了免税额度,逃税金额又低于5万会怎么办呢?海关可以责令你补缴税款,处行政罚款,可以没收你的物品,如果是禁止进境的东西,可以责令退运等等。
如果超过5万呢?也不一定就能符合刑事起诉的条件,因为海关必须证明你还有“主观故意”。
主观故意这东西怎么证明,其实也不难。。。比如空姐代购案,因为职业的特殊性,航空公司有义务培训并告知空乘人员遵守个人携带物品进出境的相关规定及义务,所以空姐代购案是典型的“明知故犯”,如果辩称没有主观故意,显然法院是不会采信的。
3. 关于转运
转运和走私当然有本质的区别,转运就是一种物流服务。但是实践中有很多转运公司是很不规范的。无论个人还是转运公司,都有向海关如实申报的义务,事实上呢。。。
比如你买了一个挺贵的包包或者化妆品打算给女朋友的,你给转运公司下单的时候也许如实写了物品的名称和价格,但转运公司收到你的货后,很可能会把商家的发票扔掉,然后向海关申报的时候写一个很低的价格,也许不到你实际购买价格的1/10。因为转运公司也怕事啊,很多人只要一次被税,就会换一家转运,恶性竞争导致整个行业都陷入恶性循环。
转运公司这么做,到底有风险吗?废话,风险当然是有的。很多转运公司还会提供一种所谓的“包税”通道,“包税”只是一种听上去挺美的说法,潜台词其实是,这东西按正常来就是要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