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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n1 (本来一开始觉得自己在专利法这块掌握的还行,结果各种概念表达不清晰。。。)
说一句sorry,自己观点一直没有阐述清楚。
先copy两个法条:
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新修改的专利法将未经许可许诺销售也作为被禁止的方式之一。
再者,生产经营≠赢利(盈利)≠营利
对于法律规定生产经营为目的,这是一个主观问题,除了本人,谁都不知道他当时的主观心态是什么。我们只能进行推定,看他客观实施了什么行为。
楼主说他是一个非盈利组织,在法律上应该称为非营利组织。至于该组织是否合法成立不问,但行为上实施了生产经营活动,即使是免费赠予,也是一种生产经营。即不追求利润,也是成立的,比如某个企业,利用公开的专利说明书,自己生产制造出他人有专利的栅门,放在自己厂房门口使用。因为关键是,它是一种倒推的思路。所以,对于企业和组织,不是基于合同授权和法律强制许可,实施了侵权行为,就是侵权的。
对于我第二个回答,我是想表达的经济获益,就类似于财产权收益功能。专利是一种脱胎于工业产权,核心还是企业投入生产获利,专利强调是专有并排他,但楼主想办法证明,这是一个个人行为,用个人爱好、研究来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