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http://hk.v2ex.com/t/145556 被移动到水区的疑问

2014-11-11 13:51:12 +08:00
 acpp
http://hk.v2ex.com/t/145556

v2虽然不是仲裁机构,@livid也明令禁止这类交易,但是为什么说着说着就给移动到水区,希望移帖的“管理” 出来说明下!

我相信那位会员在购买的时候,是本着相信v2上每个会员的态度去买的,是冲着@livid一手建立起来的社区质量去购买的,而不是冲着那个卖家的什么什么...
3079 次点击
所在节点    反馈
14 条回复
acpp
2014-11-11 13:53:57 +08:00
事先说明,楼下的各位,说话请注意重点,不要因为你们是谁谁的粉丝,就歪曲事实,要客观。
bitwing
2014-11-11 14:01:57 +08:00
看了下,争议之一是 TOS 的修改, PayPal 的做法是所有对 TOS 的更新都会给用户发提醒,至于无条件退款,字面意思很清楚了。

ToS 对双方都是可攻可守的道具,朝内不看就点确认实在是个恶习
fanzeyi
2014-11-11 14:01:59 +08:00
水深火热又不是水区。

/go/flamewar

「这个节点的存在,只是为了将一类信息进行归类。祝愿你的宝贵时间,能够被用到更健康的方面。」
fanzeyi
2014-11-11 14:03:02 +08:00
那个帖子的相关人物都在帖子中了,何必挂在首页浪费其他人的时间去关注这个事情呢?
Kai
2014-11-11 14:03:37 +08:00
@acpp 是我移动的。
xoxo
2014-11-11 14:04:20 +08:00
我觉得livid不会移动的
acpp
2014-11-11 14:06:33 +08:00
@fanzeyi 问题的提出 需要解决方案或者是让更多人重视到这个问题,因为讨论的人多了,帖子就被移走了,你觉得这正常吗?
好像@fanzeyi 你不是管理吧,我们只是想知道,那个帖子为什么被移走了,是真的像你说的还是人为让管理移走的
acpp
2014-11-11 14:07:07 +08:00
@Kai 好的,我知道了
Wy4q3489O1z996QO
2014-11-11 14:07:42 +08:00
禁止发布vpn交易(以及相关交易纠纷),括号里面是我加的~
已经上过当的过来人总结的经验:不要因为某人在v2上比较有人缘、注册时间较早以及各种未经自己证实的好感而盲目相信陌生人。我见过的在v2上已经因为这些原因出了3、4次事了。

另外不要对管理员有意见,管理员也不没有担保v2会员的信用。

再另外:Livid本来就不希望v2变成一个二手市场
fanzeyi
2014-11-11 14:08:39 +08:00
@acpp 我不是管理,然后确实是人为让管理移走的,见原帖 Showfom 回复的最后一句话:「麻烦 livid 把这个帖子转移一下,谢谢。」

个人支持这种手工过滤首页 timeline 的做法。
Livid
2014-11-11 15:44:58 +08:00
原则上,V2EX 是不欢迎这类个人用户之间的 VPN 交易的。

/t/111236
Livid
2014-11-11 15:45:35 +08:00
这个帖子移动到 /go/feedback
Livid
2014-11-11 15:45:55 +08:00
@Kai 谢谢 :-)
acpp
2014-11-11 19:01:43 +08:00
@Livid 赞!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145608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