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incious 所以说你想什么样的回复呢。
总之我还是更认真一点把意思说清楚吧。不过仍然还是从你的回复开始。
> 根据哪怕是基本的法律原则,也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准则。而这贴没有任何例外情况,所以你需要举证。
1.法律原则适用范围?
2.为什么“没有例外”情况是要求举证的原因?
闲话少叙。关于找到论据来支持我的看法这点我很能理解,所以并不反对。但是请注意我之前说的是不打算指明“具体段落”;进一步地,我已经表示原文通篇能自然地支持我的理解(因此其实没有纠结具体段落这个必要)。
你似乎没有注意到,“无法举证”和无法指明具体段落显然是两回事。于是你下面的几点的前提就不成立了,也就没有澄清的必要。不过,我可以暂且搁置这个问题——即便如此你要求我承认的东西仍然有些问题,我无法清楚地理解。
> 我上述回复的表达只是你脑中形成的观念,而不是事实;且(/或):
主语先不论——和问题没多大关系。我不否认区分清楚讨论内容中的“观念”和“事实”在是自然的,也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没有预设条件(比如说,回复内有明确指出)下默认某些回复必须只能是观念或者是事实,就有些奇怪了。
> 你在没有清楚认知问题的情况下进行了非常不严谨的归类和回复,并造成了后续问题。
先不论清楚认知的是哪几个具体问题以及如何来确定是否认知得足够充分而能使回复不造成后续问题——不严谨的“归类”在哪?你指的被“归类”的是什么?
> 如果你发现我有问题,指出问题,我们可以继续讨论,然后修正我的观点;
我理解的问题是你看到我先前的回复“摸不着头脑”,所以我补充了理由。这应该足够明确了。
或者说,你仍然认为我(实际上,在我之前先是36楼)指出的“误导”(“源代码开放就是开源软件。你说的那是自由软件”)的依据至此仍然不充分?
至于修正观点与否对我相对无关紧要,我更关心“讨论者是否已经确认关于某个主题/概念有共识”,或者“在说同一回事”而不是鸡同鸭讲这件事。
> 如果你确认是你看错了,作为非原则问题,只要说明就可以。
我暂时没有确认我看错了什么。如果你认为我可能看错了什么,请提示具体内容。
接下来紧接的一些内容,我基本同意你的观点。更确切地,我同意不存在公认的唯一定义“开源软件”的许可。也因为这样,关于开源指的是什么的问题,之前我说的是“可以参照”(这并没有法律在管辖中的权威性),而不是“规定”之类。
不过,基于一般的法律(应该适用于题主和这里几乎所有人)的原因,没有给出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不符合这里列明的条件,据此我也不认为符合通常所说的“开源”的含义。这一点虽然细碎,但我认为和理解什么是“开源”至少同等重要(实际上根本不限于“开源”)。若对此你有异议请指出,欢迎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