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明白了lz的意思。窃以为主要的问题在于:新的快捷键带来的效益是否远高于改变用户习惯的成本?
lz举了Ford和Jobs的例子,但是这个快捷键是否能像汽车和iPhone一样达到远超于原有产品(马车、Nokia)的效率呢?依我看来未必。lz claim的点是C-C到C-V是“移动食指舍近求远”,但问题在于这两个操作在很多场景下并不是间隔时间极短的连续操作(可以参照 @
iwege 在55#列出的使用场景),在复制完到粘贴的这段时间里(选中文本复制后需要移动光标/鼠标到粘贴位置),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经足够用户把左手食指从C键移动到V键了。而lz的方案可以说是牺牲了用户的惯性,来换取更高的效率。
另外,这套方案在逻辑上也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传统方案里,在选中文本之后,C-C依然是复制,C-V是“替换”,但这个替换对于用户来说非常直观,因为在选中文本时键入任何字符都相当于"删去选中文本"+"插入新字符"的效果,所以对于用户来说,C-V仍然是粘贴,换言之,在选中时C-C与C-V与未选中时的作用保持一致,并且只承载了一个功能。大家会觉得lz的方案复杂,是因为一个按键承担了多个功能(C-C在选中文本时是复制,未选中时是粘贴),一个功能又被分配到了多个按键(粘贴可能是C-C,也可能是C-V)。
但lz的方案也不是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其实在Windows的cmd以及Linux的各种Terminal里早就有类似的解决方案了(如 @
caonan 所说的)。但是终端里的用户场景和我们平时文本编辑的用户场景又不相同,因为终端里几乎没有“替换”这个概念。因此纯右键这样的解决方案才是可行的。不过,我认为在这种场景下最快捷的方案是Linux一些terminal里提供的"选中即复制,右键则粘贴"。
p.s. lz也许也需要反思一下,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理解错你的意思?是否全都是因为大家阅读理解有问题?个人感觉lz在发主题的文字里并没有很好的解释出自己idea的运作机制和动机。如果一开始使用类似于 @
DeutschXP 的表达方式,可能大家会更容易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