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

2015-01-08 14:35:24 +08:00
 honeyshine75
@方舟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还要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这是否意味着国内非实名博客都要关闭,实名博客也必须经编辑审核才能发表?我还以为只有朝鲜才会这么干。

原文: http://www.gapp.gov.cn/news/1663/236795.shtml

这个怎么骂?
3306 次点击
所在节点    分享发现
18 条回复
zhs227
2015-01-08 15:07:56 +08:00
问题是什么才算是文学作品, 比如我在一个网站上回帖,算不算文学作品,要不要去新闻出版局打个报告再发呢

感觉上这个事情跟广电总局管电视盒子一样。我接个电脑在电视上,广电局想把我的电脑一起管了。

我发个帖,新闻出版局想把网上所有的字都审了再发。

或者说,中国的互联网正式进入官办阶段?
Kilerd
2015-01-08 15:14:09 +08:00
博客一直都是放在国外。
66beta
2015-01-08 15:14:40 +08:00
放心,会立法的,500PV
hq5261984
2015-01-08 15:17:29 +08:00
指导意见不是行政法规。没有强制效力。各省市会根据指导意见制定自己的行政法规,然后到具体执行就................你懂的!
imn1
2015-01-08 15:17:37 +08:00
三句半算不算一种文学体裁?
yfdyh000
2015-01-08 15:30:29 +08:00
这是管理网络小说的吧,因为各种作死、奇葩情节层出不穷。主要目标是“网络文学企业”。
查文章、评论作死哪还需要这篇通知。
honeyshine75
2015-01-08 15:42:59 +08:00
@zhs227 谁知道呢,广电也是想得出来
honeyshine75
2015-01-08 15:43:14 +08:00
@Kilerd 速度会慢的吧
honeyshine75
2015-01-08 15:43:48 +08:00
@yfdyh000 应该是有规模的吧,没人看的也懒的管
@imn1
xoxo
2015-01-08 15:45:07 +08:00
广电总局嫖娼必须实名
Kilerd
2015-01-08 15:50:30 +08:00
@honeyshine75 香港,日本,新加坡 都不会比国内的慢多少
jedicxl
2015-01-08 15:53:06 +08:00
这事归广电总急?
他们放的怪味P多了,不是全部都有强制执行力的
honeyshine75
2015-01-08 16:00:09 +08:00
@xoxo 23333333

@Kilerd 嗯嗯,那应该还不错的

@jedicxl 这谁知道啊,管得真多
geeklian
2015-01-08 16:08:04 +08:00
高举“XXX文艺座谈会上讲话”这种事,历史上发生了两次,1967年人民日报一次。
honeyshine75
2015-01-08 16:18:37 +08:00
@geeklian 我们是在倒退吗?
lausius
2015-01-08 16:44:00 +08:00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引导网络文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zgk
2015-01-08 20:11:10 +08:00
有些网络小说的确很庸俗。
imn1
2015-01-08 21:16:59 +08:00
@zgk
再庸俗你也是自己判断的吧?
反正我小学毕业开始,还没成年就从没让别人帮我挑过读物,除了课本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160318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