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为虚构的):假如有两个人小张和小李,小张是男的,小李是女的。没有结婚,小张购买了10万元钻戒准备向小李求婚。一天两人出去玩,小张和小李在一起,小张和小李此刻不在一起,小李上厕所了,小张此刻独自玩手中钻戒把手中钻戒丢水里了,小张想联系小李,此时小李手机关机,联系不上小李。小张只好跳江捞钻戒,江水不深,可是小张虽然还是因此成为植物人。尽管民警最后救上了小张。小李回来时小张被送上了救护车,没有办法了。事件中有路人看见没有来得及阻止。
问题:请问小李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或者民事赔偿责任?小张和小李都满了18岁。这个路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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