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老板已经是沉浸于于自己的角度中不可自拔了,我想提醒相关支持者们,不是因为我们都是员工,多数人才为员工说话,而是老板自己太不厚道了。
Q员工和他老婆有没有问题,自然是有的,而且问题不小,这点没有人否认。我假设老板说的都是真的,那也最多说明,这两人为人处世不行,性格冲动(例如老婆爱计较,但这是作为女人和老婆该有的东西,人家觉得旅游价格贵好像也不能上升为人品问题吧?)
其实如果董先生不喜欢他,直接辞退就可以了,这是老板的权力。为什么要以事后不认账的方式,算人家旷工八天,为了躲避那么一点补偿,何必呢?
董先生一直在说这个人从来不写请假条,一直都是口头招呼事后补假条,那这次怎么又不能忍了,你明知他们确实结婚,只是暂时没有结婚证,用得着咬住这个不放说人家名目不对算旷工?那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算11天旷工?你都承认那3天确实算婚假,说明你承认他们确实办酒了,怎么又出尔反尔不算数?你不能证明他们确实没有结婚,把那额外的七天收回来怎么看都是事后翻脸不认,到底谁名目对不上?好比某人犯了盗~窃罪,你不可以别的罪名(比如杀~人罪)处置他,这叫用莫须有罪名处置别人,即使确实有罪,处置也是不当的,还说自己毫不知情?
至于人事陈小姐我不评论,属下再怎么不对,也是听你这个老板的,即使她说了自己的意见,作决定的仍然是你。
某些说对老板双重标准的搞清楚,别人有错,从来都不是掩盖自己有更大错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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