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 恶毒上司卡转正,说辞退就辞退

2015-09-16 16:49:15 +08:00
 pada007
先让我平静一下我的心情,因为这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现在只想抄刀砍人了!!!

事情的背景是这样的:我朋友在这里面称作萌萌, 2015 年 5 月初从广州 A 公司离职,入职广州 B 公司,萌萌在 B 公司的前上司是 a 小姐,萌萌现在新来的上司 b 先生,从事的是招聘主管级别的职务,属于奋斗女强人类型的妹子。

中间太多的职场灰暗面,我就不多说,我只说我今天听到的和看到的:
今天突然有一人加我扣扣,说是 B 公司的 b 先生,找到我做一下萌萌的职业背景调查,但是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如果说又找了新工作,也不会调查以前在 A 公司的事,如果是没离职,那为什么现在又来做什么职业背景调查,都入职四个多月了。因为太多疑虑,我给萌萌电话了。

听完电话之后,我整个人是非常愤怒的!!

萌萌在三个月的时候也就是说 8 月初的时候已经走完转正流程,已经算是默认转正。结果新上司 b 先生一直拖着不给她转正。这里申明一下,绩效考核都是没有问题的。更加过分的是:昨天说要辞退萌萌,具体辞退的原因,呵呵,这个要问 b 先生。然后,今天就把萌萌的电脑撤了,把打卡机上的指纹也消除了。因为没有理由辞退,所以现在就各种做职业背景调查,想找茬然后辞退她,并且不赔偿!!萌萌现在在跟 B 公司劳动纠纷。萌萌今天还是去上班了,虽然没有电脑,没有打卡,但是,如果不去的话, B 公司肯定会说她旷工。

我对于劳动法不是太懂,我就想问一下, b 先生是凭什么敢这么做,没有理由不给转正,想要辞退就辞退,还各种找茬不给赔偿,这个是 B 公司的问题还是 b 先生的个人问题,谁来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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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条回复
leassy
2015-09-17 13:27:31 +08:00
楼主肯定没答应上司的要求
windylcx
2015-09-17 13:33:23 +08:00
表达能力。。。
iOSSer
2015-09-17 13:34:45 +08:00
新官上任三把火,让人着急又上火。
aftereclipse
2015-09-17 13:40:01 +08:00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即使勉强留下来也不会得到上司赏识,有所发展的。结清工资,拿好离职材料,然后去他上司那里,“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样的人渣你们也用来做招聘经理”.
有他好受的
pada007
2015-09-17 13:45:02 +08:00
@yge2014
谢谢,我会冷静的。
这不是,我也就吐槽,大家一起聊聊嘛
pada007
2015-09-17 13:45:52 +08:00
@zacard
你是个机智的骚年呀
pada007
2015-09-17 13:46:38 +08:00
@subpo
还好吧,我算是那种表达能力比较强的吧!
maro
2015-09-17 13:59:35 +08:00
楼主是长时间没和人聊过天吗 表述能力这么差
elyamen
2015-09-17 14:00:11 +08:00
1 、强势一点,事情闹越大越好,个人没有任何吃亏的地方,即使是打官司,公司赢了也会失去很多名节。

2 、不同意以上不计较的意见, 1 分钱也是钱,如果个人没有任何过错,该要的赔偿要拿到!

3 、没有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属于重大违规,必输无疑。

4 、找出上班的证据,如工资条、打开记录、公司名单、记录会要,等有你名字的单据。

5 、单位有没有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上缴社保,有没有加班记录,索要加班工资。

说点我自己的多年从业感想,鄙人没什么学历,做过技术,做过部门主管,做过厂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步入社会初期跳槽过数次,人都是欺软怕硬,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 hr or boss )总是在寻找你的底线,你工作努力、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跟同事相处和睦,在业务上处处维护公司利益,如果因为单位里的部门撕逼、领导争权夺利,造成你成为牺牲品,又找不到公平的对待,那么这个单位本身必须为你负责,如果每一个打工者都抱着天下那么大此处不留爷必有留爷处的态度,更会助长这些企业的嚣张气焰,看了很多仲裁官司,一方面为一些企业的做法感到寒心与无力之外,更为个人不争取不坚持的态度惋惜。
pada007
2015-09-17 14:00:14 +08:00
@maro 确定不是来揭伤疤的?
TONYHEAD
2015-09-17 14:19:25 +08:00
我推测楼主跟萌萌是情侣关系(观音 /兵 whatever ),以前一起在 A 司工作,跟 a 有过争吵, AB 司是同行,两司间也是熟人跳来跳去(跟一些培训机构培训出来的拖泥带水的关系差不多),所以楼主跟萌萌不多不少也有同事是认识 b 和 B 司的(这样就能解释到为何 b 可以获得楼主的电话甚至是 QQ 号码)。同样 a 和 b 也是知道互相的存在的,甚至也有过撕逼,所以这次萌萌就很不好运地成为 ab 的牺牲品,楼主看不过眼就上来发贴了。
pada007
2015-09-17 15:08:36 +08:00
@TONYHEAD
首先鼓个掌,想象力和思维逻辑都是我遥遥而不可及的。
但是,
除了 [以前一起在 A 司工作] 这条猜对了,其他都是想象之中,跟事实不搭边的。
我只能说 HR 的圈子,其实都是有交际的,凡事留一线,来日好相见。
bigtan
2015-09-17 15:12:32 +08:00
@zerh925 前者,后者有点台湾腔的感觉
66beta
2015-09-17 15:16:21 +08:00
@boro 朋友你别添乱了,合同只有一个,试用期在合同里写明了,一般签 3 年,试用期 6 个月,可以提前转正,不然就是默认转正

萌萌 5 月来的, 4 个月还没满,具体看合同上签了多少试用期了
shyrock
2015-09-17 16:16:49 +08:00
这表达能力。。。漏了主语也罢了。。。
前面写 A 公司和 a 小姐跟后面的剧情有毛关系?一个镜头一句台词都没有强行出现在主演名单上。。。
cedared
2015-09-17 16:17:39 +08:00
我以为当事人出现了……没有当事人你们都能顶到 70 多楼,你们是有多无聊……
pada007
2015-09-17 16:54:36 +08:00
@shyrock 有种叫做只出现在演员名单里面的演员
pada007
2015-09-17 16:54:54 +08:00
@cedared 剩下的都是我来支持的
guests
2015-09-17 17:39:19 +08:00
等待围观《我就是那个恶毒上司》、《我就是萌萌》

另外,楼主 67 楼的回帖是不是少了个不字
boro
2015-09-17 17:47:30 +08:00
@66beta 我之前都是按照我说的情况签的,可能是因为小公司,所以执行比较谨慎。我现在知道了还有这样一种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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