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爱 Clubbing ,就好好做 Club 。想做 App ,外包出去,十几万封顶。 2. 互联网创业, 100 万美元都不叫钱。 3. 在程序员论坛不要说谎: “ I did it myself, from plan to build. And i made it to be the top 2 club in shanghai.” 这种英文能是 “国外的人” 说出来的,那我就见了鬼了。
@uuair 我看了,不太适合。夜场的确关系著欲望,但那只是开始,不是最终的目的。我看过互联网人用 SEVEN SINS 七宗罪形容消费者的贪/色/懒,,,什么的,就认为人类是因为这些因素,才会用他的产品,这个观点实在糟。这种无异于用人性本恶的理论去行销,但销售后就说别人为恶,不,用恶的是他。我喜欢无限制的做任何产品,但夜店里不是只有妞,还有一群当它是件事的人,在尽力做自己该做的事,而这些人,往往和你们一样,喜欢一切科技事物,只是他习惯生活在夜间。还是谢谢你。非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