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天天宅寝室,一天晚上突然觉得一阵空虚强烈袭来,听着其他五个室友依然在召唤师峡谷里面咆哮,我脑子一片空白, 看了看窗外,目光从六楼向下眺望过去就是大操场,一个人都没有,它显得格外落寞。
我默默的甩掉脚下的人字拖,这是我那个夏天第一次穿上运动鞋,在我的认知里夏天只有一双鞋,那就是我要的人字拖。
我匆匆小跑在楼道里, T 恤和短裤才是自由,而脚下的温度已经上升,包裹感让我很紧张,还没跑就开始冒汗了。
空无一人的操场,我踏进去不知道用怎样的姿势开始跑步,我好像身临运动会一样,周围是人声鼎沸,我一个人孤单的站在起跑线上,他们都在看我,用一种异样的眼光,像兽人部落中夹杂着一只地精。
这个过程显得滑稽和短暂,连走带跑也只能坚持两圈,我躺在人工草坪上使劲喘气,好像每一口都是最后一口,我开始同情我的身体,甚至鄙视,我得帮帮它。
我买了 A 开头的跑鞋,在黑暗的操场中,有人我就假装散步,没人我就跑。
一周后,我可以连续跑个四五圈,我开始变得不怕别人的目光了。
一个月后,能跑个 5km ,我居然产生了快感,是的,跑步和做爱一样,越往后,越有快感,我开始沉浸其中。
三个月后,我开始厌倦操场的一圈一圈了,出了校门,开始了跑路,对于陌生的目光我居然产生了优越感。
然后一直跑到了大学毕业,以兰州马拉松作为我大学期间跑步生涯的一个结束。
毕业后就一直没有时间跑步了,我真怀念大学每天都有空余的时间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可以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自己,哪怕是一只地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