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 ( 简化版本 )
有个公司叫: 搜狐, 域名
sohu.com ;
另一人就注册了域名:
sohuok.com 名字叫:搜狐好。
搜狐公司不服,就 上法庭起诉 搜狐好 公司,
结构:法院判 搜狐公司 败诉 , 大家觉得法院的做法是否有理呢?
具体内容:
http://note.youdao.com/share/?id=482da0966449f59e52507530b0bae35c#/可能注册时间是有利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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