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用的是广州电信 780 元包年的资费套餐,后通过电信的提速活动提到了 100M 速率(提速有效期到 2111 年止,并有标识为“永久提速”),在 2015 年还能正常的按 780 原资费包年和 100M 速率续约使用,但在 2016 年 5 月 10 上午,先是第一次 10000 号致电我,提醒我的包年套餐即将到期,问是否同意续约,我当时表示同意,但到了下午另一个 10000 号的电话来电,告知我现行的资费套餐不能按 100M 续约只能降到 20M 才能续约,或变更为更贵的资费套餐才有使用 100M 的速率。对于广州电信这种不要脸的行为实在气愤,广州电信这种单方面改变合同内容的做法,毫无疑问是违约的,电信应征得用户对这一改变的同意,如果用户不同意,电信也不能单方面更改用户服务内容。对此,已于第二天投诉至 10000 号,可以预知的是接线的客服都统一了对外的口径,但当我强调我提速的有效期是 2111 年,且为永久提速时,对方无言以对,只讲会转给更另一级的客服处理,通常 48 小时内会有回复,但至今已经 6 天时间了,根本没有人联系过我处理这件事,目前已另外投诉到总经理服务监督热线及 12345 市长热线,再无处理下一步准备投诉到 12315 和工信部。 请问大家对此事还有何建议?微博和媒体曝光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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