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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5 07:20:20 +08:00
1.被保险人职业是否不属于《众安保险职业类别表》中的 1-4 类人员。
2.被保险人过去 1 年内是否发现健康检查异常(如血液、超声、影像检查、内镜、病理检查等),过去 2 年内是否住院或被要求进一步检查、手术或住院治疗(不包括剖腹产 /顺产 /鼻炎 /急性胃肠炎 /肺炎 /上呼吸道感染住院)。
3.被保险人过去两年内投保人身保险或健康保险时,是否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相关条件承保。
4.被保险人目前或过往是否患有下列疾病:良、恶性肿瘤,白血病, 2 级或以上高血压(收缩压大于 160mmHg ,舒张压大于 100mmHg ),冠心病,心肌梗死,脑梗死,脑出血,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二级以上,肾功能不全,肝炎,肝硬化,重型再障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糖尿病,帕金森氏病,癫痫,精神病,先天性疾病,传染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瘫痪 。
5.过去 1 年内是否存在下列症状:反复头痛、晕厥、胸痛、气急、紫绀、持续反复发热、抽搐、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咯血、反复呕吐、进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难、呕血、浮肿、腹痛、黄疸、便血、血尿、蛋白尿、肿块、消瘦(体重减轻 5 公斤以上) 。
6.2 周岁以下被保险人出生时体重是否低于 2.5 公斤,是否早产,窒息,发育迟缓,脑瘫。
哪里有说轻度脂肪肝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