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爆知乎的阿里月饼门事件相信大家都有耳闻,我也在知乎参与了撕逼大战,撕逼的核心其实就是程序员用 JavaScript 脚本抢 月饼/票 到底算不算公平竞争?对于屁股在程序员这一方的我来说,用 JavaScript 抢 月饼/票,这个拉了几个好朋友来帮忙一起抢有什么区别吗?但是对方往往都不认可,觉得用脚本抢 月饼/票 就是不公平!
我发现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办法沟通,于是就开始思考究竟是什么把程序员和普通吃瓜群众分隔开来的?这篇文章就产生了
其实计算机从未被真正普及过,那为什么会有一种计算机已经普及了的错觉的?那是因为互联网已经普及了,而计算机仅仅是作为一个通用的互联网服务终端而普及的,而不是作为计算机本身而普及的。现在的移动互联网的巨大发展,甚至有了取代 PC 机的趋势更是应证了这一点。他们从来就没有把计算机当成是自己的工具,对普通吃瓜群众来说,计算机就是各个互联网服务的门面而已。
我曾觉得我跟吃瓜群众是在同台竞技,然而吃瓜群众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根本就没上过台,甚至潜意识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力上台。现在的普通吃瓜群众对计算机的认识跟上个世纪其实没太大区别(除了会用鼠标会打字了),因此在互联网时代掌握了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能力的程序员就成了互联网上的 ”特权阶级“ 是要被批倒批臭的。
早在刚进入 21 世纪的时候媒体学校政府就在嚷嚷着新世纪的人才要会计算机,要会编程。我们小学电脑课就开了 vb 编程、 flash 动画、网页制作等课程。说实话,这些东西小学生用心折腾折腾都能折腾出个像模像样的作品。在软件工程体系早已经成熟的今天,编程根本就不是什么 ”高科技“ 的东西,而早就成了为了方便工作生活的实用技能。
当然,我们的计算机教育也有锅要背。那个垃圾二级证没事了给外行人考个 c 语言这种连计算机专业学个一年半载都做不出东西的语言。要是考个油猴子+ JavaScript ,我相信到时候肯定是满大街各行各业写的 userscript ,再也没人质疑写 JavaScript 脚本抢月饼/票的正确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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