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灰色地带(税务法规、税务局执行混乱)
差旅补贴、餐食补贴等,这是个税务局自己和自己打架的东西。
首先,国税发[1994]089 号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税”,感觉很好是不是?
http://www.chinaacc.com/new/63/67/88/1994/3/ad96751011113349911575.htm然而税务总局在线问答又说“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税”。这真是 MDZZ 。红头文件没说,在线问答怎么就冒出这规定了?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2-04/11/c_111765724.htm然后地方税务局实际执行时又是不同的。
比如广州好像规定了补贴标准是 100 元 /天,所以如果直接支付出差餐食补贴是 200/天,那么 100 元不交个税,另 100 元交个税。
又比如上海没有规定补贴标准,所以直接支付的补贴全额都是要交税的。
最后企业实际执行时嘛,大的外企一般会按当地税务局说法来扣缴个税。另一些公司是私下定个补贴标准,员工可以拿差旅发票在限额内报销。
没有发生差旅却拿发票来抵补贴,严格来说是作假,然而一般不容易查到,税务局一般也睁眼闭眼。
4. 灰黑色地带(违法,但有许多公司这么做,管不管看心情)
社保公积金按最低标准缴纳,某些省市大部分公司都这么做,这些地方的社保局平时不管,哪天想找某企业茬就用这来罚款。
一线城市大公司现在按实缴纳的比较多,但也有很多中小企业按较低标准缴的。
当然,少缴社保公积金会多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