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一位 PM 抄教程不留链接,主动要求后竟想销毁证据,这是阿里的价值观吗?

2016-11-08 15:40:08 +08:00
 soha

今年年初我因为玩软路由,而手中只能开出一台 Hyper-V 虚拟机。挂载直接编译出来的虚拟硬盘发现网卡的 io 效率十分渣,于是在网上找了资料研究好几天,最后找到了解决方案,并且写出了自己的这篇文章。https://soha.moe/post/make-openwrt-fits-hyperv.html (我博客所在的服务器遭到了大流量攻击。来源不明。现在已经被机房空路由了。)

今天意外发现了 JayShao 的这篇文章 Hyper-V 编译并安装 OpenWRT,本来看的觉得眼熟,后来发现,诶这个方案就是我的吗?后来又看到几张截图,和我的截图一模一样。(毕竟 PowerShell 跑 ssh 本身就很奇特)于是我断定这文章是借鉴了我的文章。

后来我给 JayShao 的这篇文章发了评论,希望至少能添加一个参考链接,毕竟这教程是我亲自花时间整理的。但是我的评论却被 spam 了。

通过他的博客我得知 JayShao 是阿里在职的 PM 。但从评论被 spam 这点来看,再继续私发邮件什么的方式肯定也无济于事,我该怎么办?我只是不希望自己花时间整理的东西就这么被别人拿走,况且这人还是国内大厂员工。

有人说 spam 可能是 Disqus 的行为,但是 4 号中午发评论后一直是 pending ,直到那天 4 点半看的时候才变成了 spam 。

8 号早上我发现 JayShao 修改了编译配置截图。 spam 了我的评论后修改编译时截图,到底是为了什么就很清楚了。

同时多了一句话:

哦吼?看来他改截图的时候的确加了参考链接,原来借鉴的不是我啊?

我点进去看了这帖子…… excuse me ?就靠这么两个 patch ,居然可以和我写出几乎一模一样的文章?连 PowerShell 的那个图片都是一样的?

附上 4 号下午的博客截图,节约页面加载速度和长度,这里发图片链接。

http://ww4.sinaimg.cn/mw690/5b499ed7gw1f9gbbh5ldvj20yb59te81.jpg

顺便说一下 V2EX 的 node 好让人纠结啊 qaq 。上一次乱发 node 还得找站长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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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条回复
nighteagle
2016-11-09 17:23:37 +08:00
嗯... ... 假货集中地倒确实是阿里。
soli
2016-11-09 18:13:45 +08:00
@ClassicOldSong 是哈。除了这个,其他几个洗地的,越洗越让人黑的起劲儿。
immjun
2016-11-09 18:40:18 +08:00
@soha
@qgy18

厉害了,那个博主今天更新了一篇新博客,完全不鸟 V2 这边发生的事,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其实他在后台看着 Google Analytics 的一大批新访客 IP 在偷偷的笑吧。

@shaoshuang 你目前也在线,没错你就出来澄清,有错就认错,并补加一个参考链,这样真的,很难吗?
fangpeishi
2016-11-09 21:13:11 +08:00
http://weibo.com/p/1005051869581157/
昵称:
邵小雙沒頭腦
所在地:
浙江 杭州
性别:

生日:
天蝎座
博客: http://jayshao.com
个性域名:
http://weibo.com/alijayshao
简介:
人生若只如初见。平凡人做非凡事。
注册时间:
2010-11-21

地区:浙江 ,杭州
职位: B2B-ICBU-AliExpress-交易发展-产品规划 /产品规划师
fangpeishi
2016-11-09 21:20:38 +08:00
QQ: 4888469

“妈的,终于又爬过墙了,在墙内生活了一天,各种不适应。这是我第二次遇到 SSH 卖家人间蒸发,亏我半个月前又续费两个月,妈的,不揭发他不痛快,他叫邵双,是南京人,短信不回,电话开始没人接,后来变成正在通话中。它的 QQ:4888469,电话: 15651862713 ,旺旺 ID:tyadan ”

https://twitter.com/fxxkhand/status/25772143167

有前科。。。
其实出来道个歉,啥事也没有。
immjun
2016-11-09 21:26:40 +08:00
@fangpeishi 厉害了 原来他 @shaoshuang 还有前科。也是个搞诈骗的家伙。

@soha @qgy18
initdrv
2016-11-09 21:32:04 +08:00
来围观大佬级别人物,顺便学习如何为人处事。
fangpeishi
2016-11-09 21:32:22 +08:00
@immjun 诈骗这个帽子太大了。。其实就是卖 VPS 跑路了,在 V2EX 上很常见 =。=
我也觉得如果这哥们出来澄清一下,就没啥事了,本来就不是特别严重的事情。
ChiangDi
2016-11-09 21:46:05 +08:00
阿里愿意开除抢月饼的,也不愿意开除随意抄袭的
bjrjk
2016-11-10 00:07:23 +08:00
我就在想,一定会有人人肉出来这个人的,果然啊,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
SpicyCat
2016-11-10 00:56:13 +08:00
真看不下去了,前面怎么那么多人说楼主的不是?楼主留阿里的名字怎么了?如果在个人博客留了公司的名字,就是想借公司的名气提升自己博客的知名度,那么出了问题,为什么就只能问个人不问公司?我觉得楼主脾气已经够好了,你们一个个站在道德高地上不冷吗?
再说,为啥大家都爱讽刺阿里?还不是阿里自己作?左一个价值观,又一个价值观,那我们倒要看看,抢月饼都被开除,这种明目张胆的剽窃该怎么处理?抢月饼的都及时承认错误了,这剽窃的还死不认账呢。
SamZhang15120
2016-11-10 06:16:59 +08:00
@shaoshuang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迟早怼死你
baiyi
2016-11-10 09:05:01 +08:00
剽窃行为可耻,尤其还死不承认的
dong3580
2016-11-10 09:16:10 +08:00
@qgy18
某次偶然看到一个网站杂志文稿评选,居然看到了我好几年前的几篇文章,才知道居然还有人拿我的文章投稿,想想落差还是蛮大的。虽然文章本身算不上什么,但写文章的人那个时候的心情确实很复杂的。被偷窃的文章,缺毫无原作的心境,为了炫耀和荣誉来玷污了自己写的小说,这种心情也许只有当事人能够理解吧。身处其中,不能设想未来的某天回忆这件事,但是正如当初,现在看到,依然不爽,还会回忆起文章中的心境。
77alex
2016-11-10 10:32:28 +08:00
@fangpeishi 这也能洗地?
诈骗罪(刑法第 266 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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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十八节 诈骗罪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 4000 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4000 元以上不足 5000 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 5000 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 167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1 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 100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 3000 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 123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77alex
2016-11-10 10:36:31 +08:00
@fangpeishi = =我的意思是,其实这事挺严重,刚没看到是你人肉出来的- -
hardensky
2016-11-10 16:15:16 +08:00
1111 ,明天过生日了啊 可以的
soha
2016-11-11 18:26:37 +08:00
今天期中考试刚刚考完……
soha
2016-11-11 18:27:19 +08:00
@immjun 那我只能说脸皮厚的可以
soha
2016-11-11 18:29:02 +08:00
@hardensky 祝他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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