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办理的时候有一个免填单,是这么写的
只说了 相关应用国内定向流量免费,并没有说明具体哪些应用免流量。
在微信公众号 王卡助手 里面 11 月 16 号之前 是这么写的
然而 16 号之后 是这样写的
打 10010 投诉,客服解释说,这个是对套餐中免流量的范围做的补充,不算改套餐。同时也否认办理的时候,套餐内容很清楚,没有任何含糊的说明(她的意思就是之前就是写的语音视频不免流量,是你自己看不明白)。
我就奇怪,添加了这一条,免流范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这只能算是“对套餐的补充”,不叫做“”私自更改套餐“嘛?问一下各位,法律上这种”加一个条约,然后免流范围变了“ 这个行为是怎么定位的,算 更改套餐(合约) 还是只算补充。我个人认为这个是——私自更改套餐且故意不告知用户。
另外 针对 套餐中“相关应用国内定向流量免费” 没有交代具体哪些应用,这种描述是否也是不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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