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情况是电动车闯红灯撞到了我方直行车辆右侧车门,交警判定我方为次要责任,电动车负主要责任。(私以为闯红灯这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应该对方全责) 想着春节期间想着息事宁人,我签字了,同时愿意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对方为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医疗费共 400 ,我方买了保险,愿意一次性赔偿 1000 元给对方,但是对方无赖想要更多钱,不同意签字。这种情况,我后续应该怎么解决呢,然后我的行驶证驾驶证要一直扣在交警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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