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了解,大概只有成都和重庆是不需要这个东西的吧。家里人说娶媳妇还要彩礼,这跟卖女儿有啥区别?要么就是两家人象征性凑个 10 万 20 万,给夫妻双方当作婚后财产,怎么也不可能给对方父母。
大概这几种情况: 1.(房子指自己买的或父母赞助都行,)我有房(男 /女),你没(女 /男),那你家就多给点钱,添个汽车什么的。
总之都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有个更好的开始。
家里人对于彩礼都是:小地方、落后的地方才兴这种规矩。
个人意见,结婚一开始就给了彩礼,那夫妻双方的家庭地位还同等吗?男方会不会有种吵架打你也是应该的,反正你都是我给钱买来的?
北方彩礼是很常见,所以这跟大家团年饭不让女方上桌吃饭有没有关系?这跟家庭地位应该是有关系的吧。另外,非常反感农村、部分北方那种不让女人上桌大家一起吃团年饭的做法。凭啥?凭当年女方是男方付了彩礼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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