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事也是大学同学,他推荐我来现在公司的,以下就简称他为 A 君吧。
A 君过完年离职的,今天 QQ 上找我,让我拷贝一份客户资料给他。
我确实有权限拿到那份资料,不过还是委婉的拒绝了,虽然那份资料是公司很早的客户资料,但我知道这是违法的。
我入职现在这家公司前,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当时就我一个程序员,有次软件出了 bug 被老板给训了一顿。当时和 A 君电话里聊起这事,我说以后离职的时候要故意把代码给混淆了,当时 A 君还义正严词的说了我一顿。(离职的时候肯定是没作出混淆代码的下作举动了)
后来 A 君组里缺人,就把我招进现在的公司了。所以我当时对 A 君还是很感激,也很敬佩他的(不仅是在技术,为人处世上也敬佩)。
A 君从我现在的公司离职后不久,有次我和他聊天的时候。我问他最近在干嘛,他说接了个外包,做商城的。然后我想起 A 君的上上家公司就是做商城的,就试探性的问了下,用上上家的架构?( A 君在上上家是架构师)结果 A 君说,是用上上家的代码改的!
这个外包实际上是 A 君去面试一家公司,那家公司打算做个商城,他就当场把他上上家的项目在他自己的笔记本里运行起来让对方看,对方觉得可以,然后面试就变成外包的需求讨论了。
A 君说他任职过的公司只要是他参与的项目,项目源码他都有。所以他接的外包,如果可以用以前公司的源码改,他就绝不会浪费时间重新开发。A 君说有些人找他做外包,就是知道他有某某公司的源码才找他的。
原本我只是认为他这种做法有违职业道德,但今天他来找我要客户资料,这就完全是违法了。
技术上我还是会敬佩他,向他学习。但现在想起以前我说要混淆代码时他的那套义正严词嘴脸,就感觉恶心。
不过大快人心的事是,比特币勒索软件把他的硬盘资料都加密了,他告诉我硬盘资料里包含了他以前的项目代码(当然还包含从以前公司里拷贝出来的项目源码)。我是跟他说如果真那么重要就付款呗,这些资料肯定值那点钱,至于他会不会付款,付款后是否真能解密就不知道了。
有个疑问,像 A 君这样拿着以前公司的源码直接改我知道不行。
那如果离职时没和前公司签署 竞业协议,且不使用前公司的 源码,但 架构,业务流程 还是参考前公司的项目(当然不是拿前公司的项目需求来改),这样在法律或者职业道德上有不妥吗?
或者说白一点,没和前公司签署竞业协议的情况下,靠记忆把前公司的项目码出来(卖、自用或开源),这样在法律或者职业道德上有不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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