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 1:
sendMessage = (url, data, retryNum = 0) ->
风格 2:
sendMessage = (url, options) ->
data = options.data
retryNum = options.retryNum or 0
读过代码整洁推荐的是更少参数的风格 2,实际开发中如果使用风格 2 就需要在每一次调用方法前拼装 options,如果方法不是同一个人写的话,甚至还得查阅使用文档; 代码显得臃肿 不整洁
使用风格 1:首先调用前不需要拼装新的参数,如果编辑器有代码提示的话根据参数名称就可以知道参数的意义,不需要查阅文档,代码看上去整洁不少
请问各位大神平时使用哪种风格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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