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kanel
2017-05-31 09:16:54 +08:00
分享一个个人亲身经历。
本人之前有几年辗转了许多个城市,本着到一个城市换一张卡的原则,自然是换了蛮多电话卡的。然而,有一次是本人在金*市的一个号码,欠费 500+元(当时已经不在那个城市),我老家的地址(就是身份证的地址)收到一封律师信。大致的内容就是说我名下的什么号码欠费 500+了如果继续无视的话,会被起诉 blabla,在一边安抚老妈这是诈骗信函让她不要紧张的情况下,我一面又拨打了联通的客服。然而联通客服居然告诉我纵观全国来看,我没有任何一个号码有欠费记录,但其实那封律师信的号码确实是我自己的(可见联通内部管理有多混乱),理所应当客服说让我不用担心。几年后的一天,我想开一个联通的上网卡,却被告知我是联通黑名单的成员,不能办理新卡(然而我自己的电话卡就是联通的)。估摸着八成和几年前的律师函有关系,我打电话给客服,客服说我现在有 500+的欠款,需要补齐后才可以重新回归到白名单当中,我当然不干。我说我当年本来可以缴费的,但是你们的客服人员说我完全不用担心这个事情,因为压根没有此事。现在却又来告诉我我是黑名单用户,让我补缴可以但请告诉我造成这个后果的原因是联通自己。联通的人员询问我告诉我完全不用担心查无此事的电话是在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哪里还记得,只能大约的估出一个事情。来来去去很多次电话后,联通说给我解除了黑名单,但还是希望我能补缴欠款。
略有跑题,还是补充说明一下,我国的三大运营商有一个算一个,都会在你办理新卡的时候避重就轻让你参加一些个充返套餐。这时候一定不要参加,不然你就会被套牢。因为这些套餐活动的文件都是你自己签过字的(服务人员当然不 care 你有没有真正看过文件条款),所以你根本无法毁约。所以说我现在都是裸卡,什么合约都不签。
当然,至于上面的同学们所说的维权,有可能有效吧。可以尝试一下,但说到最后还是有主观意识薄弱的因素在(换句话说,是你自己同意办理了套餐活动,现在说要销号联通告诉你在套餐内不能毁约你没看条款有点说不过去)。
但是!这个条款估计从本源上讲可能就是霸王条款,就像「 xxx 享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这种话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一样。
以上纯属个人经历和观点,不喜轻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