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原告,Philip Morris USA Inc.,是一家著名的香烟公司,旗下拥有 Marlboro 品牌,中文名称“万宝路”;
被告,域名持有人;
争议域名,MarlboroLighter.com ,注册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注册商 GoDaddy, LLC.。
###原告出示的证据:
1.原告 Philip Morris USA Inc.的“ Marlboro ”商标注册证明,该商标于 2009 年被注册;
2.争议域名 marlborolight.com 的域名注册信息( WHOIS )资料,上面显示域名于 2016 年被注册;
3.原告与被告的邮件往来,被告在邮件中称“该域名没有商业化打算;域名 marlborolighter.com 与万宝路品牌不是同一概念;关于纠纷域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想要这个域名,我可以转移给你们,但是你们打算为此付出多少”,请求判定存在恶意注册。
###UDRP 认为:
1.万宝路香烟( Marlboro )全球知名度甚高,且已经注册有商标;
2.争议域名的注册时间明显晚于商标注册时间;
3.被告注册 MarlboroLighter.com ,但却并没有用于商业用途打算;
4.被告在私下有向原告出售该域名的倾向,这点构成对争议域名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
###判决结果:
1.认定被告持有 MarlboroLighter.com 存在侵权行为;
2.被告需要将 MarlboroLighter.com 转移给原告。
新闻原文 http://www.sohu.com/a/155238946_742725
###应对策略 如果你抢注注册了某一个非常好的域名,如果有人发邮件给你问 1、你的域名有做商业用途的打算吗?回答要说有。 2、我想买你域名。回答说不卖。不能主动开价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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