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官方语境下, GFW 存在吗?

2017-12-17 16:21:15 +08:00
 XDDD
一直觉得这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刚刚深入了解了一下,发现答案并没有想象中的明显。

gov.cn 中以防火长城,翻墙软件等关键词搜索,众多政府文件都公开明示或暗示了 GFW 的存在,例如:
http://www.cipa.gov.cn/1800000628_19_855_0_7.html
http://www.cac.gov.cn/2016-12/26/m_1120187533.htm
http://www.wlmqx.gov.cn/fxj/xs/13840.jhtml
http://www.zmdgaj.gov.cn/plus/view.php?aid=2792

最直接的证据是这个,工信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否定发文中断连接 Google: https://www.v2ex.com/t/127685,不过有人指出图片和文书格式存疑。

汪龙于 2014 年以无法访问 google 为由起诉 ISP (封锁 Google 第一案),此案并未当庭宣判,网络上也没有进一步的信息。

此案由深圳福田法院受理,在文书公开平台上查到案件信息如下: http://www.ftcourt.gov.cn/splcgk/casexinxTwo.aspx?AJID=23049637171398854,需要案件密码而无法查询详情。
福田法院的另一个网站似乎可以直接查看判决书,但由于该网站糟糕的设计,几乎无法查找某一份特定的判决书。网站如下: http://www.ftcourt.gov.cn/cmp/wenshu/Default.aspx

汪龙随后(或因在 twitter 上支持占中而)以寻衅滋事罪被拘留。未能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站中查到案件信息。http://api.ajxxgk.jcy.gov.cn/html/gj/gd/szs/szslgq/

更早的,杜冬劲于 2007 年以无法访问为由起诉上海电信,败诉。法院认为被告没有义务告知原告不能访问的原因。因为宽带服务合同中陈述的告知情况是指故障。但原告承认,可以访问其它网站,故认为不存在故障,电信没有告知原因的义务。
杜冬劲上传的判决书由于年久失修,已然佚失,此案的一些资料在他的博客中: http://yetaai.blogspot.jp/2007/11/blog-post_27.html。其中还有更多关于此案的博文,大家可以自行翻阅。

以上资料均来源于网络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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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条回复
killpigman
2017-12-18 11:35:00 +08:00
@ZRS
区块链不是不能封杀,而是要时间,一个新东西出来,政府的政策和技术会有一个延迟期。
互联网初期,还是很自由的。
并不是互联网一出来,就有墙。
koc
2017-12-18 12:30:58 +08:00
没有证据表明金盾就是或者包括了 gfw,有可能是独立的项目
shingoxray
2017-12-18 15:17:41 +08:00
官方语境下怎么可能存在?要坐牢的好吧。
xwhxbg
2017-12-18 15:44:32 +08:00
只能说世界上妄图用墙来解决问题的人,都失败了,只是因为人的天性向往自由。
angusdwhite
2017-12-18 16:04:36 +08:00
很简单,不需要承认或者否认长城,只需要说,我们有网络主权就可以了。信息时代,不仅仅有海陆空天的主权,还有网络主权,甚至还能延伸。

不要喷我,我只是总结我得到的信息,提出我的理解。我没有表达自己的态度。
param
2017-12-28 18:38:58 +08:00
http://edu.people.com.cn/GB/145827/145828/154647/12103313.html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曾担任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名誉主任,被誉为中国国家防火墙( GFW )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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