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bo还是被fo,bo人还是fo人,都是你的自由

2010-11-10 10:36:25 +08:00
 yuest
不要忘记,这里是 Livid 的地盘,他爱怎样都是他的自由。
我们用脚投票,他搞得令人不爽,不来就是。改天某人搞出一个充满温馨感的 V3ING 指名对抗 V2EX,你就自己选择站哪边吧。你不是没有选择。

选择在这里,就应该做好被人bo的准备——我本人应该是被 Livid bo了好多年,但仍然支持他的 V2EX 支持他bo人的权利。

我想这里已经足够宽容。宽容不是制度,而是人心。
6676 次点击
所在节点    随想
37 条回复
yuest
2010-11-10 10:38:11 +08:00
因被bo就感觉受歧视的人,请自己变强大。
qiaoka
2010-11-10 11:15:56 +08:00
爱Bo不bo的,爱fo不fo的。。
自己开心就玩,不开心就不玩,就是这么简单
SolidZORO
2010-11-10 11:31:35 +08:00
就这种态度,还谈什么宽容。
misscici
2010-11-10 11:51:23 +08:00
@yuest 请强大的人看看自己所谓的宽容。
OK,这里是livid的地盘,作为一个adim,所谓的强大的人,动不动bo别人,不谦虚回应对待别人的问题。宽容在你这里还真是讽刺啊。
darkovic
2010-11-10 12:48:38 +08:00
@SolidZORO 我非常了解你的想法并且是你的赞同者
但就像楼上这条这样的表达方式,当然不会引来善意的回应

不过我也理解你因为努力采用适宜的表达方式未果,而心灰意懒
总之,这里总之是一块独立的地盘。
darkovic
2010-11-10 12:49:46 +08:00
楼上这条 ===> 楼上上上这条
fengluo
2010-11-10 13:45:36 +08:00
@yuest 我想这虽然是@livid 创建的社区,不过产生内容的还是我们这些成员吧。(虽然大多数时候我也只是看着,获取信息而已)所以这里应当有别于blog这样的私人花园。

诚然,@livid是v2ex的admin,他有权决定这个社区的价值取向。不过我支持@SolidZORO 的看法。作为v2ex社区的一员,我们由衷的喜欢这个地方。一方面由于@livid 自身的魅力,还有就是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吧。
从这个社区开始到现在,确实有很多让人无奈的言论。不过@livid 推出block功能屏蔽其所有言论,却没有unblock。而最近@livid 发贴提倡大家为了信息过滤,而多多使用block,这未免让人心寒。
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不是因为这个人说的部分言论好与坏,就去肯定或者否定这个人的所有言论。社区的壮大,确实也有人的言论很无聊,或是信息量很低,但这不能是屏蔽这个人所有言论的理由。社区中产生冲突、信息冗余,很正常,毕竟这是由人组成的,而且不被认同的言论终会沉底。
我们都是喜欢v2ex的,不是说舍弃就能舍弃的。作为社区的一员,我们都是近似朋友的存在。
勿因人废言、因人废事、因人废论。
fanzeyi
2010-11-10 13:48:00 +08:00
@fengluo 有unblock的= =
fengluo
2010-11-10 13:50:07 +08:00
@fanzeyi 额~我只在当初推出这个功能的时候用过一次吧,后悔不已。还不知道unblock的推出……
fanzeyi
2010-11-10 13:51:16 +08:00
@fengluo 想办法找到你bo的这个人 block的位置就变成unblock了= =
fengluo
2010-11-10 13:51:24 +08:00
@fanzeyi 好吧,那个被我block的孩子,不知道叫啥了……
SolidZORO
2010-11-10 13:54:41 +08:00
@fengluo good!我不是因为你的赞同而说good,而是你的下半句话让我感受到,v2ex上如此心态的朋友,诚然,在v2ex上如果多一些宽容就好了。
fanzeyi
2010-11-10 13:54:50 +08:00
所以说 @livid应该推出一个 看看谁被你block的列表= =
fengluo
2010-11-10 14:01:14 +08:00
@SolidZORO 社区应该有助于增进成员的关系,更加融洽,而非隔绝,抑或是对立。尽管有些孩子的话真让人不喜欢,不过宽容毕竟要好于隔绝。

@fanzeyi 嗯,那就相当于黑名单的设置。显然比这样单纯的block了之的好多了。
est
2010-11-10 14:03:48 +08:00
@fanzeyi 这个就有歧视的味道了。小学的时候班主任把一些小孩贴上“坏孩子”的标签并且示众。

我觉得弄一个申述区来评评理还不错。自己觉得委屈的,冤枉的,愿意改过自新的都可以去哪里发帖,但是一段时间只能发一个新帖防止不断反复申述,新帖能在首页出现。
fanzeyi
2010-11-10 14:05:53 +08:00
或许可以这样子来
把 block分割成 暂时性屏蔽 和 永久屏蔽
被暂时性屏蔽的过1天自动解除。

可能有些人在block人的时候不太冷静神马的
这样会有个缓冲期
fengluo
2010-11-10 14:07:21 +08:00
@est 额~我想@fanzeyi 意思并非示众吧。就像很多IM或者社区里有好友,也有黑名单。这是私密设置,别人看不到的,只是自己查看并管理。
fanzeyi
2010-11-10 14:09:10 +08:00
@est 额 我的意思是说方便管理来着。。。 要不然不小心block了一个人 不知道去哪里解除怎么办。。
qiaoka
2010-11-10 14:20:27 +08:00
@SolidZORO 我的那句话,是自己的态度,而不是说映射Livid的观念。

我没有权利去指责或批判别人什么,只能作我自己想作的。

我在人家的地盘里玩,我开心就会继续玩下去,不开心我就不玩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么。
Ishtar
2010-11-10 14:22:36 +08:00
这几个功能我都还没有用到,先研究一下。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4302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