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轮到我被 今日头条 全文去水印抄袭侵权了

2018-09-21 14:36:18 +08:00
 est
zhihu 灌了那么多水,蛋痛的时候回答了一个问题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084003/answer/490712357

然后评论说被今日头条抄袭去了

hxxps://www.脑壳 tiao.com/a6603128950526837256/


我帮今日头条都想好借口了:对不起,这是个人帐号私自转载的行为。跟今日头条官方无关

好吧,我去点了文章下面的 举报 按钮——请输入手机号注册

右上角侵权投诉——请注册我们原创保护平台

等于说侵权了我还得为你们增加 PV 暴露个人手机号你们才能处理?有一句话不知道该讲不该讲。
17563 次点击
所在节点    全球工单系统
123 条回复
imn1
2018-09-21 14:42:06 +08:00
讲吧,最后那句
nandehutu
2018-09-21 14:46:34 +08:00
讲吧,最后那句
heapified
2018-09-21 14:47:29 +08:00
LZ 不讲我帮你讲
galikeoy
2018-09-21 14:48:07 +08:00
今日头条什么吃相大家又不是不了解
x86
2018-09-21 14:51:10 +08:00
头条有脸天天说别人侵权盗版什么的,自家视频区哪个都不是搬运,搬运也算了还把你 LOGO 给打码去除
sobigfish
2018-09-21 14:51:37 +08:00
mmmp
=(卖卖萌跑)😂
PureWhiteWu
2018-09-21 14:52:29 +08:00
代表个人问一句,你不注册原创保护平台,你不暴露个人手机号,怎么联系到你核实?
难不成谁都可以随便说一句,这个是抄袭的?

另外想问一下,楼主认为,如果要举报侵权抄袭,这个产品逻辑应该如何设计?需要用户提供哪些信息?怎么样核实以及执行后续操作?
keysona
2018-09-21 14:53:29 +08:00
ech0x
2018-09-21 14:54:17 +08:00
甚至被禁用了
d5
2018-09-21 14:54:41 +08:00
学富五车 est
est
2018-09-21 14:58:15 +08:00
@PureWhiteWu 一个类似留言板的东西,我输入 zhihu 链接,工作人员去核实就 ok 了嘛。如果觉得工作量大,可以加入一些自动化手段也不是特别难。头条自己就是写爬虫起家的。

如果举报侵权抄袭,这个逻辑很简单,所有该文章收入归原作者嘛。这个跟 youtube 一样的。你盗用别人资源,别人可以拿走你的所有 PV 的收入。

如果不能核实原作者,那么应该惩罚转载的作者。因为侵权的纯个人行为很少,肯定都是有组织的商业目的行为。而且多半也都是惯犯。进行商业惩罚即可,比如当月不结算收入。

当然站在头条的位置肯定不会这样干啦。侵权是第三方,流量是自己的。
pkokp8
2018-09-21 15:04:52 +08:00
我觉得今日头条挺好用的,好就好在好 tmlgb
imn1
2018-09-21 15:09:49 +08:00
@PureWhiteWu
并不是说你讲得不对,对于一个正常的平台(此处不知道该用什么词),确实是个合理流程

但这事总感觉像是一个小偷偷了东西,还义正词严要物主去证明他有物权
证明材料交给警察没问题,为何交给小偷?
PureWhiteWu
2018-09-21 15:17:02 +08:00
@est 并不是你想得这么简单的,因为侵权是需要确认原作者的,如果原作者不能出来证明说没有允许转载,出来证明是侵权的话,侵权是不成立的。
所以一定是需要手机号,联系到举报人,确认是原作者,才能判定为侵权,这才是一个正常合理的逻辑,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定要获取到你的联系方式的原因。
至于判定侵权之后的惩罚或者补偿,这个我不是很了解,所以不能评价。
PureWhiteWu
2018-09-21 15:20:33 +08:00
@imn1
@est
确实我们可以拿小偷偷东西作为类比,业主报警的时候要承担举证的责任,需要能证明这确实是自己的东西。
而且你去警局报案小偷偷了你东西,警局不也要登记你的手机号?不仅要手机号,还要身份证姓名住址呢!这可是大大的侵犯隐私啊!与此同时,小偷应该也是能看得到你的这些信息的!

回到这个事件,其实头条只是一个平台,你看到的内容是内容生产商(提供商)产出的,你是举报给头条的原创保护平台,并不是给内容生产商,所以并不是说把证明材料交给了小偷。
est
2018-09-21 15:27:05 +08:00
@PureWhiteWu

> 因为侵权是需要确认原作者的,如果原作者不能出来证明说没有允许转载,出来证明是侵权的话,侵权是不成立的。

zhihu 上整站都有转载须知。。。你这就是找借口吧。
这里也不是说不允许转载,而是说你至少不能把水印去掉当自己的吧。
很明显的惯犯特征,比如贴这个。你翻一下他在头条的投稿就知道了。你当真要视而不见说「不能判定侵权」,那我只能说道德观迥异了。



> 确实我们可以拿小偷偷东西作为类比

咋就那么喜欢类比?

小偷从你家里把电视抱走到小偷家里,电视从你家里消失,小偷家里出现。
小偷从网站把内容偷走到别的小偷网站,原来的网站内容会消失?

另外就算对比了,你就是一个显然没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警察。你不去派人去连藤摸瓜把团伙一网打尽,按照你的思路,应该首先问一下你报警人你报警什么动机?你是不是有什么目的?你这样做增加了警察的工作量怎么办?我可以比你杠得还高。你还是别类比了。根本没有可比性。
PureWhiteWu
2018-09-21 15:30:56 +08:00
@est 关于第一点:如果不是原作者,不知道是否是原作者授权还是未授权,如果是知乎原作者授权呢?你怎么判定?
侵权这个东西,属于谁举报谁举证,而除了原作者之外没有人可以举证证明侵权成立,所以才必须验证是原作者才行。

关于第二点,我类比的是需要你提供的信息,你可以看看如果你去警局报案你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再来看看原创保护平台要你提供的信息是多还是少,是否必要。
leakeung
2018-09-21 15:34:48 +08:00
我只说呵呵
InJune
2018-09-21 15:36:10 +08:00
我就特别好奇有哪些傻逼用今日头条,周围基本没见到过
qiuqiuer
2018-09-21 15:44:47 +08:00
@InJune 玩抖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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