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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van 我认为,做人、做事,都要遵守基本的契约精神。这是基本的做人和做事的原则。你是否认同这点?
好,那我们来说具体的事情:
我在淘宝上,看到他的描述,他在卖一部kindle,xxxx元,他承诺我14天内,我可以收到一部kindle,我觉得可以,于是我付款了,在我付款之前,我没有得到任何我需要付出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的信息。我付款了,这代表我们的契约达成。之后双方就应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
我付款的第二天,他告诉我,要么,我提供身份证,要么,加钱,要么,退款。那么,我认为,他毁约了。因为,我履行了我付款的义务,那么,他就应该履行他给我发货kindle的义务,而不应该把所谓的“不知情”、“不知道”的风险和代价转嫁给我,这个和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如果在我付款之前,他告诉我,我有可能要自己的身份证,我可能就不买了。我没有必要为他的失误而自己买单。而他在我付款之后,又提出了额外的要求,我认为这就是不遵守契约和合同的表现。你能接受你在饭馆吃完饭之后菜单价格和买单价格不一样么?因为菜价涨了?
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我因为买了他的东西,我把自己在亚马逊的订单取消了,我又要多等好几个礼拜,我能找他算这笔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