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 10 月份申报个税还是申报的 9 月份,报税系统也是按照老的税点来计算

2018-10-16 13:23:30 +08:00
 yazheng

因为 10 月份申报个税还是申报的 9 月份,报税系统也是按照老的税点来计算??? 工资发下来发现税并没有比之前少,人事居然说因为 10 月份申报个税还是申报的 9 月份,报税系统也是按照老的税点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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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nx717
2018-10-16 16:04:54 +08:00
@zuoshoufantexi 公司套路你们一波?我也没想到我们公司居然给了
iiji86
2018-10-16 16:37:41 +08:00
@Bardon #20 广东税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 https://mp.weixin.qq.com/s/jfdmjij5qcoQw0-G0GMveQ

对于即将迎来新个税的过渡期政策实施后首个申报期,广东省税务局提醒广大纳税人要注意区分政策适用的几种情形:
一、纳税人 10 月 1 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000 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

二、纳税人 9 月份工资在 10 月份实际取得,可以享受 5000 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需要提醒的是,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税,如果 10 月份再发放第二次工资,需要与第一次工资所得合并计税,不能再扣减一次 5000 元了。

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有部分单位可能会因国庆节长假而将 10 月份工资提前至 9 月底发放。各单位在 9 月底依法发放的上述本应于 10 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税务机关会实事求是地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

......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过渡期。在过渡期,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税款的方法是:

扣缴单位 10 月 1 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每月 5000 元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税款,并于次月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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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16:44:06 +08:00
反正我们到手的涨了
Bardon
2018-10-16 16:55:18 +08:00
@iiji86 那么你如何解释,申报软件只有 3500,没有 5000 的选项呢...软件直连税务。发生地点,魔都。
dxgfalcongbit
2018-10-16 16:57:38 +08:00
我负责发工资,这个月发了 10 月份工资,是按照 10 月新税率算的,如果你们 10 月发的是 9 月工资那好像是要按旧税率算的。
rocketman13
2018-10-16 17:10:22 +08:00
还是 3500 打税的路过。。。
iiji86
2018-10-16 17:12:44 +08:00
@Bardon 那只能说各地税务局自己对新规定理解也不一样了
happyeveryday
2018-10-16 17:24:25 +08:00
@dxgfalcongbit 不太对吧,我感觉这里面有很多可以操作的路子。
就拿我们公司来说:9.29 日发了 9 月工资,已经按照新个税标准操作了,大家都很开心。

但这样发法和上面所说的都不同,为什么呢?
fakeJas0n
2018-10-16 17:25:09 +08:00
还没有发工资的路过
happyeveryday
2018-10-16 17:26:09 +08:00
@Bardon
我们公司 9.29 日发了 9 月工资,已经按照新个税标准操作了啊,也是魔都。
怎么回事...
Couragenero
2018-10-16 17:33:11 +08:00
@happyeveryday 请问从哪里听到的消息 11 月份会退?同样也是按照 3500 扣的税。
lixon83
2018-10-16 17:39:17 +08:00
12315 投诉一把 再不行上南山法院
dxgfalcongbit
2018-10-16 18:47:19 +08:00
@happyeveryday 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不知道怎么操作的。我只知道官方的说法是 10 月发 9 月工资有两种选择,各有利弊。
oxoxoxox
2018-10-16 19:30:30 +08:00
@regist #10
@Bardon #23
@happyeveryday #29
魔都 10 月 15 日发放 9 月份的工资 已经是按照 5000 起征点交税 所以怎么回事。。。
GoLand
2018-10-16 20:09:16 +08:00
新个税法案政策: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 5000 元 /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看到上述政策,是不是大家都觉得 10 月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照 5000 纳税啦?但是!人力同学申报个税的时候,发现 9 月工资申报个税居然只能按照 3500,看来新政出台,实施起来还是有争议啊,目前部分公司采取了 5000 申报个税,但大部分公司仍沿用 3500 申报个税了,这一下子整的有点懵了,赶紧听听权威的税务局怎么说!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确认:10 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按照 3500 纳税,也可以按照 5000 纳税。报税时需要手动选择所属税期(进去系统后,默认的是 9 月,可以改成 10 月。所属期选 9 月按照 3500 报税,选 10 月按照 5000 报税)。如果选择 10 月,则相当于公司 9 月份没有申报个税,但公司并无风险。对员工个人会产生 9 月个税断缴的事实,目前会影响员工购房、购车资格,未来的影响还未可知。税务局建议:9 月工资按照 3500 纳税。

大家可能还有疑问,那些选择 5000 申报个税的公司会怎么样呢?我从地税局了解到的答案是如果是发放的 9 月工资,那么个税断缴是肯定的了。

为了不给大家造成个税断缴及未来更多不可预测的恶劣影响,我们 10 月发放的 9 月份工资按照 3500 的起征点纳税(个人多交一点税,但保证不断缴),11 月发放 10 月份工资时开始按照 5000 的起征点纳税。
Bardon
2018-10-16 20:10:31 +08:00
@oxoxoxox 同魔都,15 日发 9 月工资,按照 3500 起征点。我下午看了特地叫财务点开报税系统看了,只有两个选项,减 3500 或不减,即 3500 或全额。
然后我叫财务选了申报 10 月的,点开就是 5000 的起征点。
tsinglux
2018-10-16 20:43:23 +08:00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 5000 元 /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政策解读为:收入取得时间(不论收入名义上是什么月份的工资或者日薪、周薪)为 10 月、11 月、12 月这个期间,则扣除三险一金和相关减免(孤寡残疾等和可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后按照 5000 的标准减除必须的生活费用。但是税法规定税款征收期为取得收入的月份终了之后 15 日(如有节假日则顺延)内依法自主申报或代扣代缴(由扣缴义务人即发放工资的单位)申报。所以 10 月其实是 9 月工资收入的的个税征收期,9 月收入依然按照 3500 来扣除生活费用。但是有特殊情况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在办税大厅进行现场申报当月收入,则当月收入为 10 月取得的收入即可按照 5000 扣除,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月收入超过 8000 的人员主要减税力度来源就是新税率表的级差扩大,税率降低而获得减税,提高到 5000 仅仅只是比原来少缴 45 而已)计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ps:大家应该高度注意的其实是新修订的税法里提到的前 4 项收入按照综合申报,次年汇算清缴(举个栗子如果有人收入是 5000 左右浮动,年平均工资为 5000 则原来按月时候会缴纳个税,新税法汇算清缴后就少缴或不缴税了)。其实如果各项新增的扣除(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能够明确下来,减免力度更平衡,有效调节收入高家庭负担重的人士的个税。
mswlander
2018-10-16 21:14:40 +08:00
@wdd2007 对的 我涨了 1000
kerrylzw
2018-10-16 22:21:00 +08:00
可以选 3500 (缴纳 9 月个税)也可以选 5000 ( 9 月跳过,缴纳 10 月个税),5000 的承担 9 月份断缴个税的风险,就这样呗,我公司是按 3500 缴税了。
Dazuer
2018-10-17 00:06:05 +08:00
作为基层税务狗,不负责的说:9 月工资,10 月发放,可以按 5000 元扣除,适用新的税率,在 11 月申报体现。如果因国庆放假,提前在 9 月发放的,也可按 5000 扣除,适用新税率,在 11 月申报体现。至少我们重庆这边这么执行的,其他省份的兄弟单位应该也是这么执行,只是很多财务理解不到位吧(不代表税务机关,管不到你那里去。。。只是个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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