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gism
2012-10-14 01:11:00 +08:00
按照我自己得理解人活著就是為了在「不妨礙他人生活」 以及「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 盡情的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讓自己活得「快樂」「舒適」在生活中「享受服務」的同時作出相應的「服務」如此而已。
金錢?權利?名譽? 這些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並且擁有這些也不代表真正的快樂。出於「人性」思考,對 「金錢」權利「名譽」有渴望的人,一旦擁有更害怕失去,反而活在一種抽象的痛苦之中。
按照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束縛自由地做自己的喜歡的事情,過自己快樂的生活這就是每一個人活著最大的理由了吧?
在生活中我們享受「服務」的同時,也需要提供「相應服務」從而遵循等價交換原則。可以是製造幫助別人的工具,也可以是為別人帶來歡樂,甚至可是協調某些需要調節的事務。
對於外界的不同看法和不同的理解,其實都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事物本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不同,重點是自己真的做過了,問心無愧。如果一定每一個人都遵循某些「人為的制定潛規則」去「理解」和「執行」,那作為一個生命體的「獨特性」就完全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