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爬山和朋友说了很久,核心就是我们错过了直播,区块链,内容付费,p2p 等业态和红利,不禁感慨钱难赚,屎难吃,想想都赚的是小钱,没法赚大钱。 后来搞了一个公众号,叫前沿技术,我在想,能不能关注前沿技术可能对世界带来的改变,然后争取一起发现下一个风口。欢迎大家投一些前沿的,觉得有市场前景的文章给我看看学习交流。也欢迎大家和我讨论讨论。 公众号就是:前沿技术( qianyanjishu )。
文章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zMtRscY5WUANiv7m9FW-ZQ ),献丑了:
一个商业公司提供了广义上公共服务,比如滴滴或者共享单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就有了公共产品的属性,而随之而来的公务服务的责任、风险和成本都是不明确的,让整个模式都陷入了桎梏。
从事实上说,这种提供公共服务的负外部性其实不是又企业承担的,是由 zf 承担,链接到企业的。具体来说,小黄车的报废、乱丢其实是市容市政工程来进行扫尾的,或者又其他商业部门承担的(比如你停到了某个商家门口他给你搬走);像滴滴出行,他其实是公共服务,比如公交、出租的替代产品,如果出了问题,其实会有负外部性的社会效益,这个是损失社会和企业形象的,尴尬的是,这个产权关系和责任关系并没有和 zf 很清楚很好的划分。以至于滴滴被 zf 进驻改进产品,早该如此。
我们更近一步,被 zf 规范还是没有解决科斯定理的产权问题,换言之,这个产品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人们损害公共产品的损失确是一个商业行为,指向企业,这个问题在这方面就是一个二律背反的。公共产品可以有垄断性,比如电、天然气,然而商业行为更多的会是逐利趋向完全竞争市场。换言之,共享单车的难做包括现在看到的数据,就是被破坏太多了。
跳脱出来看公共产品一定会被损坏和商业行为没有产生很好的结合么,答案是不。没有人去很明目张胆偷公园的花,树,损坏他们,不回去割电线,偷井盖,因为这个破坏公共设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乃至法律的。同时商业行为参与公共服务就不被保护么?高速公路就是典型的,这也是很常见经济上参与公共产品的例子,zf 会限重会给企业经营年限去赎买云云,所以我们国家现在高速公路里程数全球第一。
我们再来看出行方向的产品,首先这个思路一定要把他当成一个公共产品去看待了,就想 19 世纪的电,20 世纪的路,21 世纪的互联网,这其实都是基础设施了。只是共享单车云云他没有那么大,那么影响深远,但是一旦是产生了企业和社会的外部性,就应当在某个阶段去思考是不是将其看成公共产品去对待。
回到前面,那么公共产品的对待是有解决措施的,正如世界上很多问题一样,我很浅薄,不一定能够提出很好的解决方案,但是我大部分都可以套用、借鉴某种方案的,造轮子只是你不知道轮子怎么改进。首先,共享单车的野蛮竞争和生长可以用 zf-企业垄断的形式去解决,具体是如何需要论证,是达到某一个市场份额还是活跃度达到多少,如果 zf 在某个阶段开始颁发该产品的运营牌照,促进其行业有序发展会不会更好,这是防止价格战的一种方式;第二,能不能把负外部性内部化,正如高速公路一般,zf 占股某部分,把其规定成公共产品,把商业产品兼而有之于公共设施,提高人们的破坏的违法成本;最后好的商业模式涉及公共服务,可否进行类似“赎买“,给予企业经营权年限和利益,但是产权归于国家。
这个只是我非常浅薄但是我也敢于暴露自己浅薄的妄议,但是如果一个商业公司提供了广义上公共服务,而随之而来给他们带来了公务产品的责任、风险和成本,这是任何一个商业公司和机构,不用管再多的投资人都接受不了的。
最后 zf 不应该太过谨慎的去区分商业公司的公共产品,要出面,要热爱和拥抱他们,要保护他们,保护好的模式,纳入公共服务的考量之中,让整个社会环境更好。那种媒体人一脸居高临下,说创业者和投资人种种,素质种种的,这种项目,怎么都是有点情怀的,这种风凉话和马后炮事后诸葛亮我很不认同。
以上,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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