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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ex 不好意思,定义类这个问题我孤陋了。不过我看了下这块的翻译,实际上使用的仍是JS里有缺陷的方式来定义“类”,所以我说的这个不是根本上的改进。
for in anArray的需求我现在更倾向于写成anArray.forEach(fn)
switch/case中用when这种结构如何做到两个条件合并到一个处理流程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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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_L 不好意思,我的确对Ruby, Haskell, Python都不了解,看过一些Ruby,其中的确有很多可取之处,比如module混入机制,比如语言化的表达方式,这些我都很赞赏。但对CS实在没看多久就看不下去了,当然,我现在硬着头皮看完了。我其实想吐槽的核心问题还是这在写代码当中需要增加一个翻译机制,而这点导致我想起来就浑身不自在。有github的repo里就会提供coffee的源码和一个翻译后的JS,我始终认为经过机器生成的东西不应该放在源码仓库里,但我也理解作者不翻译就有我这样的人根本不用的想法。我觉得我这的确是一种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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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ddit 可惜JS一开始不是这样,所以JS才只是JS。看到HAML/JADE的时候几乎是跟coffee一样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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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PT 这是因为JS写的很多,大多数缺陷都通过制定规范来规避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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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mair 感谢推荐,但是如果不是所有浏览器都普遍支持,那么对于前端的意义就不是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