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了一款香港官翻 Macbook Pro XV2 ( 2017 款 13 寸 8-256 带 bar 灰色),不料下单下成 2 台,联系 Apple 香港、Apple 中国、信用卡发卡行要求退货、撤单未果,基本确定多的这台砸我手里了,心态崩了。现自刀 300 元出售。
该机器香港官网售价 11,088 港币,结合昨日汇率 0.86277,折合人民币 9,566.36 元,折后价 9,266.36 元,深圳面交,暂不考虑闲鱼(担心被退货导致机器不是全新状态)。 预计本周五至周日前往香港沙田新城市广场 Apple Store 提货,深圳的老哥一同前往提货最佳,回来请你吃麻辣艺号老火锅。WX:VHNpbmdodWFfQ2hhaW5lZA==
以下是事件回顾及吐槽
昨天中午在公司下单买这台 mbp,到最后付款页面的时候正好 12 点过几分,同事催我吃饭,我想着也没那么着急,停在最后的付款页面就锁屏出去了。吃完回来该页面失效了,我点一个“返回购物车”按钮,也没多想就付款了。之后收到银行短信,2 万多,我直接懵逼了,再去看订单,发现多买了一台。
随后就是漫长的沟通之旅,昨天下错单立马联系 Apple 香港客服,回复说状态已经没法更改,退货要加收 15% 的手续费,还不确定 Apple Store 是否同意退货。后来又联系 Apple 中国沟通、信用卡发卡行 N 次,最后还是让我跟 Apple 香港协商。
上午再次联系 Apple 香港客服,找了接线客服的上级,聊了半个小时,主要理由有几点:
我的质疑、我的诉求,该说的都说了,客服还是一直重申已经重申过几十遍的政策不允许退货,我也不再跟他纠缠了。
ps.我相信 Apple 香港的这个销售政策应该不会违反香港法律,但我真的觉得匪夷所思,我都不用拿大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来吊打他,即便按照世界主流民法的思想,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凡香港法律有相关规定我都不信 Apple 香港敢这么硬气。
pss.截图已做脱密处理,只向买家出示原件及身份证明等资料。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