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离职老板居然要告我

2019-10-31 22:36:15 +08:00
 demoPerson
情况是这样,我提离职之后因为没有人交接,老板不想让走,但是我已经决定和同事去创业了,所以并没有留下,我在写完交接文档,项目负责人也同意后,就问了下,明天还用来不,在得到不用来了的,答复后,就准备收拾东西走了,然后老板了,就说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她要告我,让我赔偿损失,以前没碰到过,大佬们有碰到过这种情况的吗?有点慌。
4757 次点击
所在节点    问与答
36 条回复
Kiriya
2019-10-31 23:30:10 +08:00
实在不行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demoPerson
2019-10-31 23:30:58 +08:00
@CallMeReznov 哎,以前都是这么搞的,没想到这次会这样,谢谢老哥的提醒
uTOmOuk3L6sb4MSI
2019-11-01 00:33:42 +08:00
那你就在那呆 30 天,记得提交书面申请。
还有工资拿,不接新任务,管他呢。

我就不信她乐意!其他员工不会受影响?
ferock
2019-11-01 01:31:01 +08:00
1. 有发邮件吗?没有,就现在补发。
2. 邮件内容简明、扼要、清晰。xx 月 xx 日,xxx 申请离职,之后 30 个自然日为交接期。
3. 交接文档,通过邮件发送。
4. 第二天正常打卡去上班,持续 30 个自然日。


以上做完,随便告。
wispx
2019-11-01 07:27:55 +08:00
真是什么妖魔鬼怪都能当老板了
duzhihao
2019-11-01 08:48:28 +08:00
让他告!让他告!让他告!辞职是通知不是申请,不用它同意。
demoxu
2019-11-01 08:52:14 +08:00
其实就算是旷工也不用赔偿啊,或者开个病假单? 感冒发骚什么的
tanranran
2019-11-01 09:38:11 +08:00
楼上这么多?????????

哪条法律写的提完离职利马就能走的??????


交接期最多 30 天,你要么提前办好交接(你们项目负责人有问题),要么呆够 30 天(从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后)


你要是直接走,肯定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啊
Mrun
2019-11-01 09:41:28 +08:00
离职发邮件,同时抄送相关人员和上级
mnssbe
2019-11-01 09:46:17 +08:00
离职要提前 30 天, 现在没人交接你不能想走就走,到了 30 天你就可以走了
littleylv
2019-11-01 09:56:53 +08:00
讲道理如果你老板要告你的话你是赢不了的

提离职一定一定一定要书面,口头的不算。
提完后如果交接正常,且公司愿意放人,随时可以走;如果公司不愿意放人,或者还没交接完,30 天后无论怎样都可以走
demoPerson
2019-11-01 10:04:24 +08:00
谢谢各位的回复啊,第一次发帖有这么多人关注小弟我很感动。其实我是有问过负责人交接流程的,但是没有明确的答复,我就惯性思维的认为跟以前走的人一样,写完交接文档就可以了,最主要还有一点,在公司表达出不想放人的态度后,我说了我可以按公司的流程走,依然没有正面的回应,我就我就鲁莽了
littleylv
2019-11-01 10:08:24 +08:00
@duzhihao #26:"让他告!让他告!让他告!辞职是通知不是申请,不用它同意。"

老哥建议先看看劳动法再来回答
demoPerson
2019-11-01 10:13:07 +08:00
@littleylv 小公司呆久了,早就忘记有这些东西了,其实我也说了,等人来了,有不明白的随时可以问我,我以前也帮我离职的公司找找问题什么的,这次居然搞得这么尴尬
Tumblr
2019-11-01 10:44:57 +08:00
个人觉得,你都要去创业了,怎么不学习一下《劳动法》、《合同法》呢?以后怎么招人呢?
把来 V2EX 提问的时间抽出来,去读一下劳动法和合同法,你也不会有这疑问了。
iborder
2019-11-01 18:30:48 +08:00
@demoPerson 直接找附近的律师事务所就可以,可以在地图上搜索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615044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