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毕业的,也怪自己学历和能力不够去不了什么大公司,这是第二份工作,现在刚过三个月试用期,几百人的教育培训类公司,公司也就我一个运维,还把我放在职能部门,主要是负责几台线上服务器和第三方服务的申请对接,以及公司内部修修电脑之类的,平时事情不多,而且就住在公司附近,所以基本上每天就是踩点上班到点下班,工作空闲期间就看文档学习提升自己,为以后跳槽做准备。
大概一个月前,空降一个人力资源经理,新官上任三把火,各种规章制度出台,其实这也还能忍,但是今天上午,把我叫到办公室,和我了解我的工作情况,还说人事行政部门很忙,经常加班到十点,准备重新分配各岗位工作职责,把一些人事行政部门的工作交给我,让我先把平时的工作内容列出来发给她。
如果安排岗位相关的工作给我,我肯定没话说,但是把其他岗位的工作安排给我,我无法答应,我也做不好,翻了翻劳动合同,发现其中有几条可能对我有利: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即将搬迁,坐标深圳,计划本月底或下月初从坂田搬迁到福田,我好不容易租了公司附近的房子,原本走路十分钟就能到公司,搬迁后就又要挤公交地铁了,如果再搬家,又是一大笔开销,难以接受
1、公司把人事行政的工作安排给我,属于“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吗?如果我拒绝,该如何应对以后工作中的可能出现的各种故意刁难?
2、结合公司搬迁,我要怎样做才能最大化的保证自己的利益?我的想法是,人事行政的工作肯定不答应,公司搬迁可以,由此带来生活成本增加总要有个解决
3、最坏的打算,我被公司辞退,结合公司搬迁,我要怎样做才能最大化的保证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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