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到旧房子里收拾东西,找到了 14 年的时候买的 RMBP13,8+256 的配置,带回来打开联网用了一会儿,感觉异常的好用啊。。。这键盘,这重量,这屏幕,有点想穿越回去阻止住当时急着换 18 款的 Macbook Pro15 的自己。
说起来真的心酸,18 年秋天的时候买的 15 寸的 mbp,到现在已经带上 AppleCare 换了有七八台了,平均一个月坏一次,每次修一周,去拿的时候有时候是给新机器,有时候是给维修好的旧机器,反正数据都是没了。。。所以反而对新的电脑没什么感情。
其实当时换电脑,有几个很直接的原因:
第一个是觉得运行速度慢,那时候在和几个组员写 Java 项目,我的电脑用 netbeans 每次编译要十几秒,队员的新电脑两三秒就能编译完,当时就觉得如果换了新电脑那生产力肯定 max。
第二个原因是当时买了 iPad Pro,觉得那个 True Tone 看电子书真的挺有用的,于是迫不及待的想在电脑上也体验这个功能。
实际上这些后来发现都是没有什么用的功能。。。我用 Mac 只是写代码,Netbeans 编译慢其实有一大部分是 Mac 版本的软件的锅,自己用命令行编译其实速度差不了太多,而 True Tone 刚买来的时候很新鲜,外接显示器都要把屏幕盖子打开让外接屏幕也跟着变色,不过后来发现基本所有时间都在 ide 里面,有没有真实色彩其实都没差。。。
这是电脑的例子,这么多年经常会因为一个很小很不实用的 feature 想买新设备,前两天还对 note10 着迷了,因为屏幕大重量又比手里的 xs max 轻(这个手机实在是太重了。。),就特别想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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