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笨钟和自由女神像

2013-04-21 11:12:48 +08:00
 feiandxs
via 《谎言与真相:人类文明惊天骗局与悬疑全破译》

一本并不怎么样的书,但其中这个故事让我看得哈哈大笑,于是手打了全文下来,给各位观赏。

PS:真是个堪比《catch me if you can》的好剧本啊。




#骗局追溯

阿瑟·弗格森是一个具有非凡销售能力的苏格兰汉子。当然,和其他许多天才一样,在机遇和灵感交织在一起的令人炫目的时刻到来之前,他也是浑浑噩噩的。20世纪20年代一个夏日的早晨,在特拉法加广场上,弗格森的这一时刻终于降临了。他发现有一个人在恭敬地凝视着纳尔逊圆柱,这个人是来自衣阿华州的富有的美国人。

弗格森自称是特拉法加广场的临时导游。他介绍道,圆柱上的雕像是纳尔逊上将,英国最伟大的英雄。他若有所思地说:真是丢脸!去掉这尊雕像,广场的风貌就难以保持了。可眼下英国政府债台高筑,不得不卖掉圆柱、雕像、狮群和喷泉等。

美国人同情地询问价格。弗格森叹气道,只不过6000英镑(约3万美元)。当然,只有懂得欣赏像英国往昔荣光的大纪念物的人,才是真正的买主。

巧得很,正是弗格森受托负责这项令人悲哀的任务。这项使命不得不对公众保密。

那位美国人请求弗格森帮他买下这座纪念碑,弗格森终于答应先打电话请示上司。不久他回来告诉美国人:上司同意了,英国准备立即接受支票毫不耽搁的办妥此项交易。弗格森帮人心切,马上把一家可靠的公司的名称地址告诉了他的主顾。该公司会拆卸纪念碑一边装船运走。

美国人一手付出支票,一手取回收据。两个人就此分手。当主顾找到承包商的时候,弗格森已把支票兑成了现金。承包商不愿受理此事,并说出理由。直到伦敦警察厅刑事部出面,美国人才确信自己上了当。

那年夏天,弗格森在伦敦过得很快活,而警察却高兴不起来。一个美国人抱怨他为大笨钟付了1000英镑,另一个美国人则哭诉他花了2000英镑买白金汉宫,而货却不能到手。

这一切使弗格森得出结论,既然美国人是他最好的主顾,他该去美国开展他的业务。

1925年,弗格森到达华盛顿特区。在哪里,他把白宫租给了一个大牧场主,租期为99年。租金优惠,每年10万美元,但第一年的租金必须预付。

#真相揭秘

弗格森的钱已经多得足以使他考虑洗手不干了。可是,虚荣心不允许他在高潮没有到来之前悄然退出舞台。

他发现了一个理想的牺牲品——来自澳大利亚悉尼的一名男子。他的创造料想到一个新的高度,谎称纽约港准备拓宽,而自由女神像挡住了去路。工程的进展不应受感情因素的妨碍,因此,谁能出钱把女神像买下运走,美国政府就把它卖给谁。

第二周,那个澳大利亚人花了几天时间从悉尼调集10万美元存款。弗格森可不是爱跟讨价还价者打交道的人,在价格方面他从不让步。但是,他发善心让自己和买主手挽手地在自由女神像前合影,作为这笔交易的纪念。

钱的支付有些耽搁,弗格森变的不耐烦起来,而那个澳大利亚人也开始起了疑心。最后,他把他们的合影交给警察,而这恰是警方正要查寻的线索。警方对这位女神像超级推销员已有所闻,而到此时为止,弗格森总是能逃出警察的视线。

澳大利亚人领着警察直捣倒霉的弗格森的住处,弗格森被捕并判5年监禁。1930年期满释放后,他移居到洛杉矶。在那里,他靠诈骗来的钱过着豪华的生活,他的骗术既新奇又稳当,直到1938年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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