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地区,想控告该地区一个公司的“业务”有问题,但这个公司的控股公司在该地区只有“事务”,没法告 一个公司 A,在所属地区 AA 以外做了投资,那个获得投资的公司 B (位于地区 BB ),业务不符合 AA 法律、但符合 BB 法律,只要业务不影响 AA,是无法干预的,除非 AA 的法律很霸道,也规管了这种投资。美国有这种可能(我不清楚美国法律),但也不敢随意使用,因为这样会影响其他投资人,打击投资信心,基本不影响美国的还是倾向不理,因为即使告倒了,最多只是撤资,难以做更严厉处罚,对美国利益不大,仅斥责的可能性比诉讼大
cheng6563
2020-04-25 13:50:10 +08:00
通常来说就是 z 。f 项目安全漏洞多,喜欢泄露数据
taobibi
2020-04-25 16:35:55 +08:00
@brendanliu 问个题外话,按说长途车站应该定制一个自己的软件,然后调用 BAT 的接口。这家客运公司是不是偷懒了?还是百度本身提供这种根本不需要开发安装就能符合客运验证规范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