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已经成功入职了。
和上家公司的处理结果是:进行工作交接前答应上班到哪天工资就发到哪天,交接完成后即可离职走人(期间老板、经理多次找楼主聊天表达挽留的意思,无奈实在受不了公司的行事风格,楼主都委婉拒绝)。
5.15 交接完成,办理离职手续时老板变卦,说离职应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否则不发放当月工资。无奈,只好放弃半个月工资。
成功逃离小公司。
总结:大家出来工作都是为了生活。骑驴找马没有问题。离职是否应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申请,这得看公司老板的为人,如果格局不像我这个老东家这样小。那在你的工作交接完成后,签离职协议马上走人是完全没问题的大家都好聚好散,后续如果有什么项目上的问题,帮老东家处理下也没多大的事。当然,如果你碰到类似我这样的情况,还是得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具体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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