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请教一个问题

2020-06-06 23:19:3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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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公司系统提了离职了,提的离职时间小于提离职日期加 30 天(大约 3 周)。
事先没有和审批的主管沟通,提交后才找他聊,但是按他的意思不愿意在我申请的时间放人,所以现在还拖着没有审批。

现在想请教下大家:

1. 公司系统的“离职申请”,是否算是劳动法所规定的“书面通知”,也就是通知后 30 天即可自行离职?到时可以直接去找人事开离职证明么?
2. 假设后面主管同意了 30 天后让我走,但系统不支持修改 last day 时间,所以如果撤销又重新申请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3. 现在主管还在给我派活,但是我也不太想干,有什么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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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问与答
3 条回复
heyjei
2020-06-06 23:22:45 +08:00
正常流程不应该是先提交辞职信,沟通后再在系统里提交辞职流程嘛。

你直接上来就是辞职流程,人家还么有心理准备呢,当然不高兴了
DelayNoMay
2020-06-06 23:26:00 +08:00
不属于。建议你通过邮件再发一封“离职报告”给人力,抄送给你的直属上司或老板
PerFectTime
2020-06-06 23:47:46 +08:00
离职申请是申请,只有通过了才算数,不通过不算
你如果要离职,请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在发出告知书后 30 天后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协商,可以提前,但不能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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