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单车撑伞被罚 50

2020-06-09 09:48:40 +08:00
 ccsulzf0627

顺便开个贴学习一下道路安全法

关于自行车,我们看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七十条、七十一条,七十二条做了相关规定,我觉得大家可能容易犯错误的标记一下,大家也可以在下面讨论,其实我唯一想吐槽的是,既然罚款不是目的,但是我也看不到哪里有进行相关的普法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 0.15 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 0.3 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1 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 1 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各地方自行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 2 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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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条回复
tankren
2020-06-10 08:24:55 +08:00
Forthedream
2020-06-10 08:50:26 +08:00
@qiaobeier 尝试过找寻,没有找到。这方面这里多多少少有点放任了。
component
2020-06-10 09:25:44 +08:00
@blessme 带什么驾照?电动车驾驶证?
holmesabc
2020-06-10 09:35:05 +08:00
想想上学的时候,都是打伞,总是不习惯穿雨衣
SunnyCoffee
2020-06-10 09:38:32 +08:00
骑车撑伞确实危险。
同样是作为公共交通的参与者,机动车还有个考试,非机动车连个像样的普法教育都没有,真是太差劲了。
叫了这么多年的依法治国,民众都不懂法怎么依法治国。
我觉得很有必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普法课程。
var
2020-06-10 09:45:24 +08:00
早上看到一哥们骑共享单车很溜,左手握把,右手推一辆婴儿车,还是在下雨天。
wanacry
2020-06-10 09:51:10 +08:00
恶法
ihciah
2020-06-10 09:51:40 +08:00
只有让大家很难不违法,才能在法治框架下做到人治
dayFvckingByte
2020-06-10 09:55:08 +08:00
我之前扫了个共享电单车,骑得好好的被交警拦下来,说我的电单车没有上牌,我一看牌已经被人扣了。大家记得如果你的车是共享的,千万别登记身份证,丢下车就跑就行了,不然如果你在考驾照,驾照是过不了的,血的教训。
zxcslove
2020-06-10 09:55:46 +08:00
骑车打伞,有点死神来了的感觉
madantech
2020-06-10 10:27:35 +08:00
我骑自行车被罚过 2 次
1: 在杭州,雨天,单手握把(另一只手撑伞),罚了 15
2: 在上海,就在上周,从斑马线穿公路,因为是逆行未下车推行,罚了 50
NonClockworkChen
2020-06-10 10:31:11 +08:00
骑车打伞对自己也不安全啊
killmojo
2020-06-10 12:00:33 +08:00
法规定了不普法,直接上街就罚人。
swors
2020-06-17 15:04:27 +08:00
有法可依,执法不严
lxk11153
2020-06-19 12:50:01 +08:00
@geekon #41
@madantech #91 杭州,前天 逆行,被警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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