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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bc 个人认为楼主是把“超售”的定义扩大化了,所以造成了这么多争议。
典型的超售,比如航空公司的超售,你买的商品是“航班座位”,航空公司提供的也是“座位”,但出售的数量超过其能提供的数量,所以称之为“超售”。
而楼主举的例子,购买的是商品是“服务器”,“公网带宽”是这个商品的一部分。
按照业内一般的标准,判定其是否达标,是按当地公网访问的情况来评判的,除非其另有承诺。
楼主发现该服务器跨境访问的带宽是存在“限制”的,认为这是“他们能够控制的资源”
这一点是存在疑问的。阿里云与当地运营商签订的协议可能保证了往境内的带宽,也可能没有保证。
据报道当前轻量服务器回国是绕路的,个人猜测大概率是后者。
如果是后者,那这个“限制”不是阿里云造成的,具体能走多少量取决于运营商层面的综合负载情况。即使阿里云通过监控流量观测到了通往内地带宽的有限性,那也不是阿里云自己“超售”。
就好像飞机将你妥善运送到目的地机场,结果海关因为防疫准备不足将你堵在机场两天,这不算航空公司超售,只算海关超载。
如果是前者,阿里云知道往境内带宽的明确限制,也知道高峰时刻会出现拥堵,仍然继续售卖轻量服务器,这一般也还是不算“超售”
这是因为互联网是全球性的,“公网带宽”不能扩大解释成“通往任意地区任意运营商的公网带宽”。如果往境内电信的带宽受限算“超售”,那往日本 NTT 受限算不算“超售”?往印度 TATA 受限算不算“超售”?往巴西 Vivo 受限算不算“超售”?往朝鲜 Koryolink 受限算不算“超售”?
除非商家做了承诺或使用了误导性的宣传,否则“公网带宽”的责任是不能无限外推的。如果可以,那几乎所有云平台都可以算是“超售”了
就拿家宽的例子来说吧。如果你买了电信 200Mbps 下行带宽,结果看视频只有 100Mbps,这算不算超售?
如果视频服务商端限制每用户出口带宽,或者虽然没有限制、但其出口带宽因为流量超过购买量而堵塞了,这显然不是电信家宽的“超售”
如果视频服务商敞开供应,你发现移动联通的某些外地机房访问达不到速度,这一般也不算“超售”
如果服务端没问题,你发现移动联通的各地机房都普遍不行,连电信自己的外地机房也不尽如人意,那这显然就涉嫌“超售”了
上述家宽的例子为的是刻画“超售”定义的边界:
一方面,“超售”的定义不能太窄。某些运营商会拿自己本地机房测速结果来做辩解,这是有问题的。因为公众购买宽带是为了访问互联网,而不是仅仅访问本地本运营商机房的。如果跨地区、跨运营商访问出现普遍问题,那也可以算作“超售”
与此同时,“超售”的定义也不能因此走向极端,你不能要求运营商必须保证国内任意地区、任意机房的下行速度都得达到 200Mbps,更不可能要求世界各地都得达到 200Mbps,即使部分的速度不达标是该运营商通过自身努力可以缓解的。
回到阿里云的例子:
如果服务器所在地的各大运营商访问速度都不达标,那显然是“超售”。
如果仅仅本地速度达标,但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地的速度都很糟糕,那处于“超售”定义的模糊边界。
如果周边的国家和地区的速度都还不错,唯有境内质量特别糟糕,而且在境内销售时还特别注明了“如您在中国大陆使用,会有较大的网络延迟”,那我无法认同这属于“超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