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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noniku 你理解错了吧
为什么要驱使一个人行善呢?
再回头来说,为什么要行善呢?是因为有需要被救济的人,可能是意外的灾难(地震,海啸)可能是固有的贫穷,那么为什么是要人们行善来改变这些,而不是政府来做?
政府掌握税收,合法的征收人民的收入和交易行为中的一部分,这些应该就用来做上面那些事。国家有钱让官员吃喝,难道不知道有西部山区的穷人多可怜?地震发生了难道不应该想办法筹集应急资金,而不是给郭xx买个包包吧。
理想的状态是社会不需要捐款,穷人可能有一个政府提供的类似大学宿舍条件的住处,地震不会倒塌,政府有对失业者的技能培训,渐渐的就没有受穷的人了。当然现在做不好。
话说回来,不要“驱使”别人行善。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没有行善的义务。不能说一年非要捐款多少钱,如果那样捐款跟罚款有啥区别?而且驱使不一定是拿棍子,也可能是拿人情压力,周围人都捐款了,就看你了,你可能受不了压力也捐款了。说到底社会是法治社会,不是人治社会。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做义工呢,是在好的基础上更好。我确定我们的税款有一部分变成了学校和山区孩子的营养餐,但现在国家余力不那么足而山区还是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我又有余力,于是我去做义工也好,捐款也好,一方面帮助了他人,然后给我带来了社会经验和社会地位,然后我还得到了满足和锻炼。
比尔盖茨之流做捐款有一部分是为了避税,但也不是全部。他们有了事业成就,个人有能力也有意愿把全部精力做慈善,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社会认可这样的事情。
你返回来想,陈光标你喜欢吗?壹基金把钱给红十字会你觉得开心吗?我想做义工,不知道去哪,汶川地震时候捐款我把奖学金捐了一部分给红十字会。但后来发现学校用捐款金额做衡量学生品德的标杆,然后还有捐款名单和各种形式,我以后就再也没有在学校捐款过。郭美美事件后对地震的捐款也不给了。
所以想一下,如果红十字会非常的值得信任,捐款的人会变多,不用你“驱使”。反而现在,你驱使我捐款给红十字会,我还不如买个红烧肉回家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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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装修,听不下课,打了很多字。我只是一个23岁的八嘎,肯定有观点不妥的地方,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