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后感觉类就是一个自定义函数包。例如自己定义一个函数包的名称叫 A,包里面包含了好几个方法(也就是函数) sin,cos,子类 B 里面包含了方法(函数) tan 。tan 的定义使用了类 A 中的方法 sin 和 cos 。tan=A.sin/A.cos
如果这就是类。那么我们直接定义几个全局变量 sin,cos,tan 。以后直接在程序中调用不就可以了?何必非要打包到 A 和 B 里面。以后再通过 A.sin A.cos 的方式调用呢?没有本质区别啊。看起来只是形式上不同。
不过反过来一想,我上面的理解肯定有有问题的。如果类仅仅是个自定义函数包。那么就不存在某语言是否支持类或某语言不支持类的问题了。喜欢使用类的程序员。直接自己定义一个全局变量叫做 A 。然后把 A 接收的参数传给内部的函数 sin 和 cos,不一样可以实现“类”的调用??哪有这种事。如果时这样 python 哪还有必要规定专门用 class 来定义类,用 def 来定义一个方法? 所以究竟什么是类。使用类相对于使用全局变量有什么区别?有什么优势?还请老师点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