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 协议开源软件被流氓公司申请了软著,加入广告上架应用商店怎么办?

2020-11-20 17:22:16 +08:00
 naoh1000
因为一些原因,我的应用从来不上架国内应用商店。最近有多名用户反应我的应用在华为 EMUI 上工作不正常,去华为线下店找了台手机测试了一下,发现应用已经被苏州一家公司加入广告上架华为应用商店了(该应用和我的应用全部功能完全一致)。联系该公司,对方表示完全不知道我的项目,并甩出一张软件著作权证书,表示如果继续诽谤会提起诉讼。请问大家有没有类似的情况,是怎么解决的。由于 V 站不允许删帖,为了防止引战暂时不提供对方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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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条回复
imnpc
2020-11-20 17:30:55 +08:00
需要提供比他们软著早的开发证明
但是华为那边处理比较慢
如果上架的商店多 很难保证都会处理
jy02201949
2020-11-20 17:39:06 +08:00
啊哈哈哈 苏州的公司,苏州的……大家想到了什么吗
ashong
2020-11-20 17:42:05 +08:00
@jy02201949 暗指杰克马丁?😂
qq316107934
2020-11-20 17:49:54 +08:00
华为应用商店申诉: https://developer.huawei.com/consumer/cn/doc/distribution/app/50120
版权保护中心联系方式: http://www.ccopyright.com.cn/index.php?optionid=1634

鉴于对方加入广告盈利并恶意申请著作权,建议直接起诉并要求获得相应广告盈利的赔偿。
qq316107934
2020-11-20 17:52:36 +08:00
不过你用 MIT 协议的话对方本来就有权利复制修改并盈利,你先检查下他的软件里有没有声明你的著作权和协议,没有的话还是违反 MIT license 的。
zerofancy
2020-11-20 18:01:24 +08:00
好像这样的案例也不少
https://my.oschina.net/u/4013048/blog/2872841
naoh1000
2020-11-20 18:01:41 +08:00
@qq316107934 修改的话只发现两处:
1. 删除作品关于页面的项目地址,并将官网指向他们网站
2. 加入多处体验极差的广告
这应该不算 MIT 定义的修改吧?另外对方公司表示确定这是他们公司的原创应用,这点让我非常生气。
Leonard
2020-11-20 18:07:52 +08:00
@zerofancy #6 MIT 协议比 GPL 宽松吧
dawn009
2020-11-20 18:11:25 +08:00
MIT 协议,软件源作者保留著作权。在其基础上衍生的软件必须包含原作者的著作权声明和 MIT 许可声明。

所以该公司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侵犯了你的软件著作权。
westoy
2020-11-20 18:12:41 +08:00
你要不是一开始就申请软著或者搞多协议商业化的话没戏,MIT 是 copyleft 协议, 你怎么可能主张 copyright.....WP 官方插件库里删除 powered by wordpress 和加广告的插件安装量不要太高.......你最多主张对方侵犯你的署名权, 讲真这能赔多少啊, 反撸啊

现实一点的办法就是项目里弄个耻辱柱, 把对方挂上去, 同时收集好证据,对方要起诉你你再反诉他
dawn009
2020-11-20 18:14:02 +08:00
@westoy #10 MIT 不是 copyleft 协议,原作者保留著作权的
westoy
2020-11-20 18:16:32 +08:00
@dawn009

嗯,查了下, 确实是我搞混了, 感谢~
weak
2020-11-20 18:35:33 +08:00
某杰马克丁
xujinkai
2020-11-20 18:39:39 +08:00
关注一下 国内的法律好像不保护开源协议(印象里)
GPLer
2020-11-20 18:41:46 +08:00
@xujinkai 保护的,搜索 中国 GPL 第一案。
xujinkai
2020-11-20 18:51:15 +08:00
顺便好奇 按照 https://choosealicense.com/licenses/ 的说明,所有的常见协议都是允许商用的,作为个人开发者如果要禁止商用该怎么操作?
ysc3839
2020-11-20 18:58:20 +08:00
@westoy 你大概对 Copyleft 有误解,Copyleft 不是指放弃版权,而是你在持有版权的情况下,通过许可证来保证软件的自由。
“公有领域”才是放弃版权。
glasslion
2020-11-20 20:11:11 +08:00
@GPLer 那个案子实际上否定了 GPL 协议的有效性
zerofancy
2020-11-20 20:21:24 +08:00
@westoy 耻辱柱这个主意可以啊。说来除了比较有名的 ffmpeng 的耻辱柱,有没有啥都收的,扩大一点开源的影响力
qile1
2020-11-20 23:12:54 +08:00
中国版权就是笑话,申请版权的盗版商可以把原东家的产品告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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